番外三暮年雄心之刘寄奴篇(第3页)
谢混是谢琰的幼子和王愉是王坦之的幼子、郗僧施是郗的侄子,三人如今都是江东高门世族代表人物,在江东根基深厚,在建康更是享有美誉,尤其谢混被誉为风华绝代江左第一。
裴堪知道,他们历来就瞧不起寒门出身,不会吟诗作赋的刘寄奴。
只会打仗?那仅仅是个武夫,老卒耳。(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本文四卷第二章提到的王恭对待刘牢之的态度)
他们这些人是去制衡并趁机剪除刘裕的最佳人选。
而诸葛长民年轻时就受先帝重用,继江卣、庾楷之后担任了兖州的钱粮大总管,是个文武全才的将领,只是有传闻说他近年来品行不端,贪污腐化,民怨极大。
先不管了,金无足赤,人无完人。
这些人的身上谁没有瑕疵?
攘外必先安内,先搞定刘寄奴再说吧。
也不能彻底激怒刘寄奴,这些人去了建康他一定会明白朝廷的用意,万一真的反了……
这个新成立的朝廷可再经不起什么风浪了。
顺便也得给他一些封赏才好,反正都是虚职。
于是裴堪又另写了一道奏章,加封刘裕为太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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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十二月,建康。
凛冽的寒风骤起,夜幕象恢恢天网罩住了故都苍穹。
俄而,银絮般的白雪飘飘洒洒落下来,结成一片晶莹的白纱,将建康城严严实实地覆盖起来。将近子时时分,远处的鼓楼里刚刚响起“咚咚”
的更鼓声。
太尉府里传来一阵吱咯咯的响声,雪地上延伸出一排排脚印,歪歪斜斜,大小参差……
两名披着红色斗篷的侍女,提着印有刘府字样的纱灯在前面引路,两名身着白色棉裘的侍女,搀扶着身披狐裘,头戴獭冠的中军将军刘裕,步履蹒跚地向寝房走去。
提灯的侍女轻轻推开寝房雕花门扇时,一直守候在内室的张夫人忙迎上来,替刘裕解下狐裘斗篷,示意侍女们退下。
张夫人取来紫貂尾,摘下刘裕的獭皮冠,轻轻掸掉上面的雪花,然后端端正正地放在雕花冠杌上,转过身用纤细白嫩的手,小心地拭去他胸前花白胡须上的雪渍,又扯起长袖沾去溶在面颊上的水珠,然后搀着他来到燃着红火的炭盆前坐下。
她从梨木盘里端起一只陶碗送到刘裕跟前道:“夜色已深,夫君劳累,喝过参汤该歇息了。”
刘裕一边喝着碗里的参汤,一边看着张夫人。
她今日穿了一身绣云纹的浅粉色绢袄,下搭缕金百蝶穿花的缎裙,灯光下,身材婀娜,蛾眉弯弯,明眸善睐,朱唇轻启时,露出两排整齐雪白的贝齿,嘴角带着一丝盈盈笑意,显得妩媚动人。
宛若这冰封雪飘世界里艳生生开着的一朵红梅,明艳动人。
自己三十九岁从军之前,可从来没想过能讨得这么漂亮的侧室。
虽然她不是名门之后,但那又如何?
活到这把年纪,深知高门士族给人们带来的无尽灾难,强加给百姓身上的苛捐杂税多入牛毛。
而且以王谢为代表的这些高门士族从内心深处就瞧不起自己,即便是自己现已经取代陈顾成为江南之主,他们依旧表面敷衍,拒绝跟自己私下来往,何谈效忠自己。
更何况,当年自己在京口浪迹街头时,也曾饱受高门士族子弟羞辱,被捆起来鞭挞都是寻常事。
想到这里,他不自觉地看了看自己的左手。
上面有一块五铢钱大小的疤痕,那是当年自己第一次抱着侥幸心理去刁逵在京口开设的赌场里碰运气,因最后一掷输了,但已身无分文,被刁逵指使手下恶奴用烧红的铁棍贯穿自己左手掌心,用绳子拴在马身上拖着足足跑了二里多路,才算了结这笔账。
他内心深处早早就致力于打击消灭这些高门士族,此志不渝。
他要让高门士族在匍匐于自己脚下,有朝一日他要贬斥他们为贱籍奴仆为自己效命。
想到这里,刘裕豪情顿起,他三口两口喝完参汤,站起身来活动几下双臂,指着墙上的宝剑道:“取剑来。”
张夫人望着他那张布满皱纹略带倦意的脸庞,不肯挪步。
“取剑!”
刘裕面带微笑地抖动了一下黑墨如漆的卧蚕眉。
张夫人不敢怠慢,只得不情愿地走到墙角,取下这把当年在孙恩手里缴获的鲨鱼皮鞘青钢宝剑递给刘裕,自己便走到案几古琴前坐下,扬起淡淡的娥眉,拨动琴弦。
她知道,刘裕只有最高兴时,才在寝室里舞剑,而且需要自己的琴声陪伴。
随着铿锵有力但又掺杂着柔情万种的琴声,这正符合当代武将的功名利禄情怀,上阵厮杀,不就是为了女人和权力嘛。
刘裕舞起了寒光闪闪的青钢宝剑。
他虽然年过半百,出生入死,伤痕累累,但今天晚上却显得异乎寻常的春风得意,踌躇满志。张夫人一边抚琴一边欣赏着他那稳健的舞步和凌厉的剑术,不觉沉醉其中,春心荡漾。
虽然眼前的刘寄奴粗鄙鲁莽,不是自己喜爱的那种玉树临风,温文尔雅的士族公子,但他能给她和她的儿子刘义符带来荣华富贵和荣耀地位。
约莫一盏茶工夫,刘裕舞完剑,沟壑纵横的额头上已是汗水涔涔,气喘吁吁。
他把宝剑插入剑鞘内,走到炭火盆前坐下,轻轻地用右手揉着左手背。
他娘的,每到雨雪阴霾天气,这个伤疤还是隐隐作痛,仿佛在提醒着自己,不要忘记当年世家大族给他带来的屈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