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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成公二年(第3页)

于是就赦免了逢丑父。

齐侯免,求丑父,三入三出。每出,齐师以帅退。入于狄卒,狄卒皆抽戈、楯冒之。以入于卫师,卫师免之。遂自徐关入。齐侯见保者,曰:“勉之!齐师败矣!”

辟女子。女子曰:“君免乎?”

曰:“免矣。”

曰:“锐司徒免乎?”

曰:“免矣。”

曰:“苟君与吾父免矣,可若何!”

乃奔。齐侯以为有礼,既而问之,辟司徒之妻也。予之石。

逢丑父对得起齐顷公,齐顷公也对得起逢丑父。齐顷公逃脱之后,又回过头来寻找逢丑父,为此而三进三出晋国部队。每次出来的时候,齐军都簇拥着他撤退。这种不舍不弃的精神甚至感动了敌人。齐顷公进入晋军中的狄人部队,狄人不但不攻击他,反而抽出戈和盾保护他。进入与晋国同盟的卫军部队,卫军也不加伤害。就这样,齐顷公自徐关回到了临淄。看到临淄的守军,说:“你们可要努力啊,齐军已经战败了。”

齐顷公的前车驱赶一个挡道的女人,那女人问:“国君脱险了吗?”

有人回答:“脱险了。”

女人又问:“锐司徒脱险了吗?”

回答是:“也脱险了。”

女人便说:“如果国君和我父亲都脱险了,那还要怎样?”

于是跑开了。齐顷公听到,以为这个女人知礼:大军战败,先问其君,再问其父;先关心国事,再关心家事。后来就派人问那个女人是谁,得知她是辟司徒的妻子,于是赏赐给辟司徒石之地。

所谓锐司徒和辟司徒,现在已经很难搞清楚是什么职务了,想必都是中下级军官吧。

鞌之战以齐国的战败而告终。齐顷公在战争中以及在战后的表现,却是可圈可点,令人赞叹。《史记》进一步写道,鞌之战后,齐顷公“弛苑囿,薄赋敛,振孤问疾,虚积聚以救民,民亦大说。厚礼诸侯。竟顷公卒,百姓附,诸侯不犯”

。一次战败竟然成就了国泰民安的大好局面,可见“失败乃成功之母”

,古人诚不我欺也。

晋师从齐师,入自丘舆。击马陉。齐侯使宾媚人赂以纪、玉磬与地。“不可,则听客之所为。”

宾媚人致赂。晋人不可,曰:“必以萧同叔子为质,而使齐之封内尽东其亩。”

对曰:“萧同叔子非他,寡君之母也。若以匹敌,则亦晋君之母也。吾子布大命于诸侯,而曰必质其母以为信,其若王命何?且是以不孝令也。《诗》曰:‘孝子不匮,永锡尔类。’若以不孝令于诸侯,其无乃非德类也乎?先王疆理天下,物土之宜,而布其利,故《诗》曰:‘我疆我理,南东其亩。’今吾子疆理诸侯,而曰‘尽东其亩’而已,唯吾子戎车是利,无顾土宜,其无乃非先王之命也乎?反先王则不义,何以为盟主?其晋实有阙。四王之王也,树德而济同欲焉;五伯之霸也,勤而抚之,以役王命。今吾子求合诸侯,以逞无疆之欲,《诗》曰:‘布政优优,百禄是遒。’子实不优,而弃百禄,诸侯何害焉?不然,寡君之命使臣则有辞矣。曰:‘子以君师辱于敝邑,不腆敝赋,以犒从者。畏君之震,师徒桡败。吾子惠徼齐国之福,不泯其社稷,使继旧好,唯是先君之敝器、土地不敢爱。子又不许,请收合余烬,背城借一。敝邑之幸,亦云从也;况其不幸,敢不唯命是听?’”

鲁、卫谏曰:“齐疾我矣。其死亡者,皆亲昵也。子若不许,雠我必甚。唯子,则又何求?子得其国宝,我亦得地,而纾于难,其荣多矣。齐、晋亦唯天所授,岂必晋?”

晋人许之,对曰:“群臣帅赋舆以为鲁、卫请。若苟有以借口,而复于寡君,君之惠也。敢不唯命是听?”

鞌之战后,晋军乘胜追击,自丘舆入侵齐国,攻打马陉。齐顷公命宾媚人为使者,前往晋营谈判,开出的条件是“纪、玉磬与地”

是一种青铜器,得自纪国,是以称为纪;玉磬是乐器。这两样东西是送给克的私人礼物。地则是归还卫国和鲁国的土地。

齐顷公指示:“如果晋国人不答应,那就随他们办吧。”

这句话不能单从字面上理解,实际意思是:如果晋国人不答应,那就只能拼个鱼死网破了。

宾媚人奉命前去,晋人果然不答应,并且提出两个要求:

第一,必须以萧同叔子作为人质。

第二,同时将齐国境内的田陇改为东向。

萧同叔子是齐顷公的母亲,当年侮辱了克,克一直耿耿于怀,现在正好报仇。

至于田陇向东,则是出于战争的考虑:农民修建田陇,本来是按照水势与地形来确定方向,既有东西向,也有南北向,沟壑纵横,不利于战车通行。晋国在西,齐国在东,如果齐国将田陇都改向东方,晋军进入齐国就方便多了。

宾媚人回应:“其一,萧同叔子不是其他人,而是寡君的母亲。如果按地位匹配的话,也就是晋侯的母亲。您在诸侯中发布重大命令,而说必须以别人的母亲为质方能取信,您又如何对待天子的命令呢?(言下之意,你发号施令要人家的母亲为质,如果是天子发布命令那还了得)而且这样做就是以不孝来号令诸侯。《诗》说:‘孝子的孝心没有枯竭,永远可以影响你的同类。’如果用不孝来号令诸侯,恐怕不符合道德的准则吧?其二,先王划定天下的疆界,因地制宜,而做有利的安排。所以《诗》说:‘我划定我的疆界,南向东向开辟田陇。’现在您划定诸侯的疆界,却说‘将所有的田陇改为东向’,这样,只考虑您的战车方便,不顾地势是否适宜,恐怕不是先王的政令吧?反对先王是为不义,怎么能够当盟主?晋国这样做,确实是欠考虑的。”

宾媚人进一步说道:“当年舜、禹、汤、武四位先王统治天下,能树立德行而满足共同的愿望;昆吾、大彭、豕韦、齐桓公、晋文公五位霸主领袖群伦,自己勤劳而安抚诸侯,为天子的命令而奔波。而今您想聚合诸侯来满足没有止境的欲望,《诗》说:‘施政宽和,积聚福禄。’而您真是不够宽和,丢弃了各种福禄,这对诸侯又有何害呢?如果您不肯答应媾和,寡君派出的使臣就有话要说了——您带领国君的军队光临敝国,敝国不嫌贫弱,犒劳您的随从。(这句话同样不能单从字面上理解,实际意思是:敝国不顾弱小,与您的大军开战)结果畏惧国君的震怒,军队被打败了。承蒙您祈福于齐国的神灵,不灭亡我们的国家,让我们和贵国重修旧好,那么先君留下的破旧器物和土地我们是不敢爱惜的。您如果又不肯答应,那我们就只好收拾残兵败将,背靠城墙,再决一死战了。敝国幸而战胜,也会依从贵国的;何况不幸而战败,岂敢不唯命是从?”

宾媚人这一段话,绕来绕去,欲说还休,尽显春秋时期外交辞令之烦琐。但是,意思是很明白的:我们有诚意谈判,也愿意付出一定的代价。你们如果不同意,那就只好再打一仗了。

鲁国人和卫国人也劝谏克:“齐国已经怨恨我们了。他们在战争中死去和失踪的人,都是齐顷公亲密的人。您如果不同意媾和,他们会更加仇恨我们。即便是您,还有什么可追求的?您得到他们的国宝,我们也得到了失地,而灾难又得到缓解,这荣誉也足够了。齐国和晋国都受命于天,难道只有晋国天命在身吗?”

克被说服了,说:“群臣率领兵车来为鲁、卫两国请命,如果有话可以回去向寡君复命,这就是君侯的恩惠了。岂敢不唯命是听?”

禽郑自师逆公。

鞌之战中,鲁国和卫国作为被救援国,也都派部队协助晋军。战后,鲁成公亲自前往大营祝贺,鲁国大夫禽郑则从军中去迎接。

秋七月,晋师及齐国佐盟于爰娄,使齐人归我汶阳之田。公会晋师于上。赐三帅先路三命之服。司马、司空、舆帅、候正、亚旅皆受一命之服。

七月,晋军和齐国的上卿国佐在爰娄举行盟誓,令齐国将侵占的汶阳土地归还鲁国。对照前后文来看,基本上可以判定国佐就是宾媚人。至于为什么会有这样个名字,还真没有人能够说出个所以然。

鲁成公在上会见晋军将士,赏赐给克、士燮、栾书三位将帅“先路三命之服”

,赏赐给司马、司空、舆帅、候正、亚旅等军官“一命之服”

“路”

即辂,本是天子、诸侯乘坐的车辆,特殊情况下亦可赏赐给卿大夫。路有三等,最高级别为大路,其次是先路,再次为次路。至于“命”

,前面已经解释过,是诸侯任命卿大夫的等级,有三命、再命、一命之分,三命最贵,相应的车服也最华贵。鲁成公赏赐给晋军将领车服,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就像是一个国家授予外国人的勋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