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第2页)
郑知夏从没有这么叫过他,因为在他们之间,有比这更亲密的关系。
“嗯,”
他伸手去拿郑知夏手里的酒杯,“要进去了吗?”
郑知夏看着他,忍俊不禁地勾着嘴角,眼睛里有湿润般的光亮。
“我爸在找我。”
“去吧,我在这里等你。”
但郑知夏只是回到人群中转了一圈,他在等待客套的寒暄结束,等林霁像从前很多次一样拒绝那个漂亮女孩,他没再碰托盘上的酒水,吃掉了一块芝士黄油面包和两颗巧克力脆皮草莓,等那位漂亮女孩红着脸走进人群后,他才不紧不慢地端着两杯茶朝阳台走去。
林霁站在夜色中,身边是一位新的貌美女郎,酒红的礼服和林霁的暗红领带分外相配,郑知夏顿了顿,笑着开口。
“哥,我打扰到你了吗?”
林霁和那位女郎很一致地转头,他的眼睛在朦胧的夜色中显得很温柔,眼尾微微上挑,让人轻而易举想起微醺的春天,他一眼对上郑知夏的眼睛,然后握着女人的手腕低声说了句什么。
郑知夏站在原地,和后面大厅里微笑的侍应生没什么两样,那位漂亮女郎抚了抚卷曲柔软的鬓,很温柔地看向他。
“你好,antares最要好的朋友。”
她的口音里带着在海外长久生活后的一点生涩,郑知夏眨了眨眼,笑道:“看来我该晚点过来。”
……原来林霁还有英文名。
带着小辈参加的宴会,其实大家的目的都一样,他早就明白这默认的潜在规则,却怎么都不认为林霁也在规则之中。
郑知夏在和林霁相关的事上总有一根断掉的感官神经,和一份总是被世人称颂的乐天派精神。
“过来,”
林霁用眼神示意他站到自己身边,“这位是韦明珠,成兴银行的继承人。”
女郎笑起来时风情明艳:“也可以叫我Va1ina。”
郑知夏觉得自己应该和她握手,却因为端着两个玻璃杯而显得尴尬,只好微笑点头,向她介绍自己。
“郑知夏,林霁的朋友。”
他还没有足够加在名字前面作为介绍词的身份或经历。
林霁很自然而然地接过他手里的玻璃杯,于是郑知夏和Va1ina顺理成章地握手,Va1ina笑着说:“经常听antares提起你。”
“是么,”
郑知夏弯着眼,很高兴的样子,“其实我之前总觉得他已经把我忘了,我们经常两三个月没有联系。”
林霁站在他们中间,端着玻璃杯失笑道:“怎么会?我忘记谁都不会忘记你,但有时候真的会忙到没有时间看任何的通讯软件。”
“哇哦,”
Va1ina戏谑地眨眼,“令人羡慕的友情,就像夏洛克和华生,说真的,有一回antares喝得醉了,还从相册里翻出你们的合照给我看,说这是他从小到大最要好的兄弟,比手足同胞还要亲,要是你哪天结婚了,他说不定会大哭一场。”
郑知夏乐不可支地低声笑,肩膀轻轻耸动着,看向林霁的眼神亮晶晶得仿佛有水光。
“那如果哪天林霁结婚了,我也会大哭一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