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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痴为话题的作文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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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第1页)

跟着叶菲儿来到叶府大门,只见在门外停着一辆朴素大方的青色油壁香车,一位家丁模样的人快步赶到叶菲儿身边,俯道:“大小姐,今日府中除了女眷的用车外,已经没有别的客用车了。要不小的到街上租一辆来?”

黄清月只觉得正中下怀,忙说:“不用麻烦了,小可自行逛逛即可。”

叶菲儿回过头来似笑非笑的看了黄清月一眼,说道:“先生乃是本府西席,要是我们坐车,先生却要步行,传了出去,岂不是让别人说我叶府失了礼数。这样吧,先生就与小女子和小艾同乘一辆。”

见黄清月又要拒绝的样子,叶菲儿再道:“先生,这可是在叶府大门口,不干脆着些,到时候看热闹的就更多了。何况你我份属师徒,知道的人不会说什么的,不知道的人那又理他作甚。”

旁边小艾看见因为黄清月的犹豫而渐渐变得不耐的叶大小姐,伸手拉了拉黄清月的衣袖,说:“大哥哥,就答应小姐吧。”

黄清月看着小艾恳求的目光,脑海中总觉得在什么地方见过如此的目光,一样的惹人怜爱,一样的让自己不忍拒绝,于是只好答应下来。

随着车辆前进的微微晃动,坐在车上一角的黄清月想到叶菲儿的咄咄逼人,不留余地,包括了倔强的眼神,无一不像倪菲菲,看着叶菲儿因为还略有不快而抿着的双唇和那酷似倪菲菲的侧脸,不觉有些痴了。浑然没有注意到叶菲儿也在用眼角的余光观察自己,并且明显流露出玩味的目光。

不知道车走了多久,只知道晃晃悠悠的拐了几个弯,行进的时间并不是很长,就听见车外隐隐约约传来热火朝天的嘈杂声。叶菲儿此时吩咐一声:“停车。”

待车缓缓停稳,有家丁在车外门边放下一张凳子,然后伸手打开车门,准备搀扶叶大小姐下车。此时黄清月才真切的听见那热闹的声音是各种叫卖声、车辆马匹行进声、讨价还价声、锣鼓声还有惊叹声和叫好声,人声鼎沸,沸反盈天。

待到下得车来,举目一望,好一片盛世景象,完全感觉不到此时的大夏皇朝正要经历一场巨变。黄清月知道叶菲儿带自己来的地方应该是真正体现怀安府商业气息的集市,这里的环境和一个月前那条穿城小河边的优雅从容完全不同,处处体现出蓬勃的朝气和辉煌的大气。各种建筑高门大拱,房檐突出,风格雄浑厚重,色彩富丽堂皇。各巨商为了宣传自己,争奇斗艳的彩楼,五彩斑斓的锦旗,昂然如山的风幡应接不暇。街上行人来往如织,接踵摩肩,有贩卖小宗货物的推车和担子,也有组织大宗货物进出的骡马车队,皆都行色匆匆,川流不息。街边还有专供行人暂时歇脚的空地(这点让人很惊讶,看来传说中唐时在异常繁华的所在,为了不影响街上的通行次序,每隔不远街边都会留出一块空地供行人暂歇,这样强大的人文意识居然是真的),而此时空地上已经有些做百戏的人在卖力的表演,各种经典的传统魔术,杂技应有尽有,连戏曲、评书、舞蹈都并非少见。围绕这些空地,还有数不尽的贩卖各种小吃、饮料、糖果、点心~~~~~还有酒。

黄清月只觉得一双眼睛完全看不过来,心中暗道:“这番景象,俨然就是我前世的风貌啊,要是马路上来点机动车辆,行人中再添加些各色肤色的人种,活脱脱就是一国际化大都市的节奏啊。”

叶菲儿显然不是第一次来,在两位家丁的尾随下,熟练的带着小艾和黄清月穿街过巷,来到一条不大的小巷,隔着好远就能闻到一股诱人的香气,原来是这条小巷里汇集了各色小吃,类似于黄清月前世的美食街。

叶菲儿和小艾在前面眉飞色舞的吃着,从这家吃到那家,幸福地精致的小脸上都放着红光。一位家丁默默的跟在后面,不时掏出钱来付账,其动作之熟练,态度之淡然,显然也不是第一次从事陪同叶大小姐上街这样的任务了。

跟在后面的黄清月默然且无奈地走着,时不时看看前面那熟悉至极的背影,看着那个欢快的犹如要飞起来的背影,心中百感交集。已经多久没看见过倪菲菲像这样仿佛孩子般的愉悦了,只是上个街,只是吃点各色的美食点心,如此的简单,但是让人自内心的雀跃。黄清月不禁想到:“难道真的是那样~~~~随着年龄的增大,这样平淡却简单的快乐就真的只能追忆?如此简单就能快乐,那那些费尽心力的追求又是为了什么呢?是因为曾经的追求变的唾手可得?还是成熟后心灵必然的麻木?”

边看着叶菲儿边若有所思的黄清月,完全没有注意到就在他们身后不远的地方,两个獐头鼠目的矮瘦汉子已经跟着他们一段时间了,目光躲躲闪闪的不停往黄清月一行人身上瞟,极其明显的意图不轨。

曾虎,又名虎哥,怀安城一霸,从事有组织黑社会犯罪活动已经有2o多年了。1o几2o岁时,凭着两把砍刀和一身血气之勇,再加上童年时和同样是黑社会份子的爹学过几手三脚猫功夫,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就在圈里闯下了偌大的名号,任谁说到曾虎都要竖起大拇指叫声:“虎哥”

。当然,不是因为他很有大哥的范儿,而是因为这厮傻大胆,不要命。这年头就是这样,傻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何况这个又傻又不要命的。

在虎哥3o多岁时,他爹出去和人谈判,因为谈崩了,连命都丢在了人家地盘上(这再次说明了一个道理,人在江湖飘,谁能不挨刀,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3o多正当壮年的虎哥毅然继承了他爹的遗志,统合了他爹和自己的手下,以报仇为口号,高举他爹的大旗,和对方的老大决一死战。

在一个夕阳无限好的傍晚,酒足饭饱的虎哥带领手下3,4o号亡命,身先士卒、义无反顾的冲向了对手,最终用7条伤疤(其中一条险些致命)和死亡1o多个重伤8个,其他人人挂彩的代价,换回了对手的地盘,钱和~~~女人。也是在这一年,虎哥迎来了人生辉煌的顶峰,周边势力闻风丧胆,要么归降,要么离开,虎哥在怀安城的黑社会界终于挺直了腰杆,拥有了话语权,这一过就又是1o来年。

这一日,虎哥像往常一样,在自己的堂口正堂上大口吃肉大碗喝酒,边搓着脚丫子,只见得两个手下驾着山鸡(那个猥琐男)飞也似的跑到自己面前,虎哥问了经过,顿时大怒:不管怎么说,这山鸡虽然猥琐,但可是自己小时候邻居大爷家的外孙啊,从小拖着鼻涕就跟在自己后面混了,打狗也要看主人啊。于是虎哥把手下撒了出去,全面通缉一个杵着拐的,长相斯文好看的瘸子。这一等就是一个月。

正当虎哥已经灰心,猥琐男已经绝望的时候,有小喽啰禀报,目标人物在集市出现,身边有家丁两人,看起来也不是武力爆棚那种。最主要的是~~~~~身边跟着两个美女。本来只想找些手下去教训一下就完事的虎哥顿时眼睛一亮,于是决定自己亲自出手。

黄清月想了想说:“是的,我心中的她只能永远留在记忆里,但是我并不觉得遗恨。虽然每当想起,还会有一丝丝的痛楚,但是更多的是温馨。只要她好好的、快快乐乐的活着,就是我最大的幸福。想来梁山伯和祝英台也是这样,到了最后,并没有恨,留下的唯有自内心的喜悦。”

得到叶菲尔肯定的答复后,黄清月喝了口清水,清了清嗓子,继续说道:“先我们要知道什么叫**情。那是种丝毫不弱于亲情和友情的极端情绪,用一切赞美的词汇形容它都不嫌过分。爱情是男女间纯洁而又至高无上的感情,在最开始的时候,幸福而甜蜜,你每时每刻都在思念着心中的那个人,对他的一切细节都报以极大的关注。为他的喜而喜,忧而忧,关心他是不是吃得饱穿得暖~~~~~~总之,心中全是他和他的一切。然后是想和他在一起,想得到他的全部,恨不能让自己的精神和生命都和对方完全的结合在一起,不留一点点余地。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一般来说也蕴含了人生的很多负面类容,体现在**裸的占有欲,容不得对方有一丝的违背。几乎所有的爱情都在这个阶段结束了,被猜疑、嫉妒、患得患失打败了,或者是被生活所迫,被世俗打败了。极少数的情况下,人们会进入到爱情的最高阶段,在这个阶段自我开始淡去,爱情变得真正崇高起来,体现在包容、付出、理解等诸多方面,为了对方可以放弃自己的利益甚至生命,包括为了对方连‘爱’这个字都绝口不提。”

喝了口水,黄清月接着往下说:“而我写的故事,为了表现力,都是描写的最后那个至善至美的最高阶段。因为人生中有太多的无奈和不可测,所以注定那样的感情只能存在于人们的幻想中,恰恰又由于得不到,所以显得尤为引人入胜。所以,所谓爱情,只是人们对现实的无奈而引的一种对美好的向往。是一种凡脱俗的,虚无缥缈的精神寄托。”

叶菲儿见这位小先生被自己挤兑得面红耳赤,顿时小小的得意了一把,出一串清脆悦耳的笑声,脚步轻快地出门走了,留给黄清月一个无限美好的背影。

客厅里随着黄清月的声音渐渐微弱下去,变得安静起来,只剩下叶菲儿因为若有所思而显得忽明忽暗的双眼,和黄清月近似于梦呓般的自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