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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清的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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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集权的顶峰(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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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为“摺(zhe)”

。疏呢,由通政司进行收进,交内票拟;摺呢,不用通政司,而用“奏事处”

收进,不再交内拟指,改由皇帝在军机处看着军机大臣拟办,立刻用御朱批,批好了直接由军机处的职员抄写、封,不经过内,更不经过各部,力图保密又迅。

雍正采纳了张廷玉的建议,由此开始,军机处成为了全国最高和最重要的部门。

雍正有张廷玉等人在军机处,每陪伴办公。张廷玉自己又是保和殿大学士,所以张廷玉不仅有关军机的“要事”

,由张廷玉以军机大臣的资格当面秉承雍正的旨意迅执行,一般日常的“常事”

,张廷玉也要向雍正解释奏章与“内票拟”

的内容,等候雍正“乾纲独断”

但是在如此的君主专制的集权制之下,“会议”

这种方式也不是绝对没有的。在努尔哈赤的时候,当时就已经有五大臣、十札尔固齐。皇太极的时候将理政听讼大臣增加为十六人,副大臣也增为十六人。

入关后,清承明制,遇到重要的大事常常交给“九卿科道”

杂议。九卿呢,并不只是当初的太常寺、鸿胪寺等等,还包括六部的尚书。科道呢,就是都察院之下的各科(吏、户、礼、兵、刑、工)的“给事中”

与各道的监察御史。

遇到大官被弹劾或者对外要采取军事行动,事情要交给“王大臣”

去讨论,讨论后用书面报告给皇帝,皇帝来做最后的决定。

雍正我们之前说过能力极强,甚至在人事角度,对于其父玄烨和儿子弘历要优秀不少,不仅对全国政务了如指掌,而且很知道底下各督抚的能力如何,时常赏识一些督抚以下的小官。

各督抚之中,例如李卫啊、田文镜啊、王士俊啊这些,都是小官。

李卫之前说过,捐班出身,在雍正即位之初不过是个户部郎中,不到三年,雍正赏识他成为了浙江巡抚,“兼理两浙盐政”

,两年以后又升为浙江总督,雍正十年以后,升任刑部尚书。

田文镜呢,汉军正旗人,和李卫同为捐班出身,办事十分卖力,一意替雍正增加税收,对人民也确确实实有刻薄的一面。

王士俊出身正途,是个翰林,一直被雍正提拔为“东河总督兼河南巡抚”

,在雍正十年继田文镜之任,本以弹劾田文镜而出名,但是在继任后,作风和田如出一辙。

田和王二人在河南垦了不少荒,垦荒本来不是坏事,但是这田文镜急于求治,雷厉风行,州县官员呢,被迫于二人的政令,让人民按亩征税,甚至“坟墓之侧、河堤所在”

也要收税。

二人敢于干事而且不贪污,这也是事实,田文镜在清查山东钱粮的时候,查出亏损二百余万两,向雍正报告说是因为“火耗太重,私派太多”

,老百姓的确没有能力按年交纳清楚。

火耗和加派,一方面是老百姓的沉重负担,另一方面也是上面官员的“油水”

,毕竟当时的知府,一个月的俸禄只有几两银子。

山西的有一位诺敏,向雍正提出一个“火耗归公”

的建议,准备让各州、各县每年把所收的“耗银”

,押到布政使司的司库,总督巡抚提出二十万两弥补亏空,其余当做养廉银。

雍正的“王大臣”

讨论了一番,同意了诺敏的建议,后来,不仅在山西,全国各都有了这样的“养廉银”

,但终清一朝,火耗仍然存在。

雍正的税收制度不可能像现在这样,但是他确实是很想替百姓减少负担的。

在财政方面,雍正最出名的一招,我们之前提过一嘴:摊丁入亩。就是将康熙五十一年定下来的康熙五十年的丁银(人头税)强行摊入田租(土税)里面,也叫“丁粮合一”

。不仅减少了程序,而且以后只有拥有田产的人才需要出丁粮,没有田产的人不仅不用出田租,连丁银也可以直接免了,的确是一项惠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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