薯片抢劫和见面礼上(第1页)
“最好的威胁是不采取行动,一旦采取行动没有效果,人们就不再怕威胁了。”
这是管家维托和布兰达说过的,间接导致了布兰达在地狱里收编军团长都是重伤起步,还失手打死过一个。
哥谭显然不能幸免于难,暂时处于布兰达寻找目标的风平浪静之中。
进城之后她打发掉小混子们,随便找了间宾馆住下。他们很识相,临走时不用布兰达多说就把身上钱都掏干净了。
看来哥谭的经济还不错,几个小混子身上的零钱够布兰达去超市买薯片、巧克力、速食爆米花等等杰森说过的零食,还能剩下钱买身衣服了。零食是第一位的,杰森在地狱和她说了十年了。衣服的话,穿睡衣出门也不是不行,她在地狱还穿睡衣去拷问过其他恶魔公爵的手下。
巧克力和爆米花不是布兰达喜欢的口味,黑巧太苦,牛奶巧克力太腻,爆米花吃多了嘴巴干。薯片不错,又脆又香,杰森说原味是最好吃的,布兰达觉得烤肉味更香,下次见面……
想到杰森不会回来了,布兰达烦躁地把薯片包装袋揉成一团扔在宾馆地上。准确讲是和她一起长大,却永远十六岁的杰森。
二十七岁,突然比自己还大几岁的杰森不是她的杰森。她希望杰森爬出坟就被车撞死,又希望杰森能像在地狱里说的那样——“如果我能再回人间的话,我想告诉布鲁斯、蝙蝠侠和阿福我没事,别难过了,然后去砸了小丑的墓碑。”
当然,杰森做完这一切后,布兰达要亲自把他送回地狱。
布兰达盘算着自己在人间被削弱后的战斗力和有了年龄加强的杰森谁更强,怎么想都是自己。就算她恢复得比在地狱慢,自愈能力也比人类强多了。
她靠零食解决了一餐,边吃饭边看哥谭新闻。电视上布鲁斯·韦恩是老熟人了,她知道这是杰森的养父,还怀疑布鲁斯是杰森的朋友蝙蝠侠本人。只是怀疑,因为他们曾经为“杰森在蝙蝠侠身份上有没有说谎”
投过票,她觉得布鲁斯就是蝙蝠侠,杰森和管家维托都投否定票。
维托原话是,“通过当不杀人义警的方式改变一个城市远不如从政快,有钱人不是傻子。”
等到夜幕再次降临,布兰达终于出门了。她有两个目标,黑面具和企鹅人,两家产业规模够大,多年来在哥谭地下平分秋色难分胜负。
根据“哥谭罗宾传”
的描述,这俩都不是勇气的代表,但他们比小丑更能理解什么是秩序,也在尽力维持秩序。
布兰达说的秩序不是法律,更像是控制,从这个角度看她就是个控制狂。
她想控制哥谭,统一所有势力。最快方式是先占有一小片现成的羊群进行管理,比如黑面具或者企鹅人的势力。把让羊群变大,再收编有能力的牧羊犬,最好是蝙蝠侠(如果他真不是杰森他爸的话)。黑面具和企鹅人做牧羊犬是不合格的,他们介于狼和狗之间。
至于小丑、急冻人、猪脸教授那种只会惊扰羊群的野兽,把他们送到地狱再就业是个不错的选择。
就在布兰达满大街闲逛,犹豫先找企鹅人还是黑面具时,路过的暗巷中传来一声尖叫。除了布兰达外的路人加快脚步,不想惹事。她倒不觉得哥谭人情冷漠,羊管好自己,好好活着,多生小羊就够了。
哥谭半夜发生持刀抢劫再正常不过了,不幸被用刀指着的女人叫一嗓子都只是因为被人从背后拽了一把惊到了,而不是那把刀。
她是个餐厅服务生,餐厅关门后收拾完卫生刚出来。胭红角西南侧街区是黑面具的地盘,她的老板不是哥谭本地人,开业没多久还没交保护费,所以员工还没有不被骚扰的权利。
老板不是本地人,但她是,识相地掏出备用钱包,里面放着□□和保命用的50美金。领工资和小费的钱包藏在挎包夹层里,一些哥谭生活常识。
“希望你的老板能和你一样懂事。”
从给钱就放人,绝不随便伤人看,黑面具把手下管得不错。两个底层打手还礼貌地说了声“谢谢”
,其中一个前两天伤了膝盖,能不动手最好。
就在抢劫者和受害者双方马上要达成一致时,突然传来了一个女人的声音。
“晚上好,先生们。”
其中一人回过头,和声音相符,一个年轻姑娘站在巷子口。逆光的原因看不清脸,但她的眼睛野兽一样闪着幽幽蓝光,绝对不是人类。
哥谭就是哥谭,别说眼睛能亮了,多长几个眼睛都只是“少数群体”
而已,万圣节游行都站不到前三排。巷子里三个人谁都没把这点异常状况当回事,受害者还翻了个白眼,她给完钱了,只想早点回家。任谁一天踩着高跟鞋站六个小时,脚都会肿到卡在鞋里。
“来管闲事?我家猫半夜眼睛都比你亮……”
话音未落,非常有希望晋升街区干部的打手一号被布兰达一刀钉在墙上。腹部捅穿,魔法幻化出的单手剑把他一部分肠子都带进砖缝里了。
还没等打手一号咒骂或发出尖叫,布兰达就卡住了他的脖子,没必要的噪音能避则避。
她转过头看向另一个打手时,打手才看清她的脸。
那是一张让人过目难忘的脸,美有很多种,她美得像是用刀把自己的美貌在每个见到她的人脑子里刻上一副血淋淋的肖像画。“魔女”
、“恶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