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第三节(第2页)
喜欢秋日
喜欢秋日的早晨
太阳还没有出来
就出来,
空气清新,星星还没有隐退
脚上沾满了露珠
会不会惊醒了沉睡的黎明
许多没有这种感觉了
我们天天就是吃饭,睡觉,坐车,挣钱
许久没有感受过自然了
有雾了
伸出手来
就可以握住它
不想回家
只想让自己俗人的身躯
融化在大雾里
脚在前行
踏碎了晨曦
让我来
在这漫天的大雾里
带走尘世的喧嚣
在这大自然的赐予中
孑然一身
渐渐地,感到冷了
在这秋天的晨。
她的诗本来就只是想着写给他看的,没想到拿去换几张钞票或是换取一个什么名誉的,他知道她是个才华横溢的人就行了,何必非要争个什么名分呢?显然他这个人是没有几个文学细胞的,林茜就开玩笑说,你懂得起啥子诗啊,你只晓得一+-等于二。不过他可能还是觉得她写的诗看得下去,她就问他:你说我适合写什么呢?是不是往写诗方面展?他咋个说:现在对社会科学很重视,你写这方面的东西容易得奖。
三句话不脱离得奖,如果眼睛里看到的尽是钱,就只能写些应时的文章,而这些都是林茜最不屑的。不过,林茜当时还是一口气写了不少论文出来。要容得人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