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第2页)
想到什麽,杨月苓又生起气来,「那个白霜儿,简直是不知羞耻。你知道吗?前几天,她竟然去碰瓷阳哥哥,结果阳哥哥半夜开车送她回家。」
「你说这件事呀,我碰巧也在,顾宁阳也送我回家了。」觅婉婉想起那天的事情,顺嘴说道。
杨月苓没料到觅婉婉也在,忙问了那天晚上的事情。
听完觅婉婉的讲述,杨月苓有些怀疑地说:「难道白霜儿不是故意的?」
觅婉婉:「也许是缘分导致的偶然呢?」
「阳哥哥才不会跟那个土包子有缘分!」杨月苓愤愤道。
「没有,没有。」觅婉婉并不跟她争论,这书里的人有时候逻辑奇怪一些,正常。
她转而说起了其他的事情,「住在我隔壁家的吕嫂子,你了解吗?」
上午吴翠花对吕花一顿嘲笑讽刺的,让觅婉婉有些好奇隔壁的这对夫妻,是不是有什麽瓜吃。
「她呀,他们家在我们军属大院是一个异类。」说起吕花,杨月苓的注意力立马被转移。
吕花原本并不是张晓山的妻子,而是张晓山哥哥的妻子。六年前,张晓山的哥哥上战场没回来,留下两个只有六七岁的女儿和老婆。
张晓山的老母受不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刺激,病倒後很快就不行了。
临终前,老太太做主,让张晓山娶了吕花,两个人好好过日子,把两个侄女养大。
张晓山是个高中毕业的文化人,不知怎麽的,竟然听从了老母的建议,跟嫂嫂结了婚,抚养两个侄女长大。
婚後,夫妻俩生了个儿子张晓军,今年五岁,两个侄女一个十二一个十三。
「张晓山是个讲义气的。」末了,觅婉婉总结说。
觅婉婉生活的年代,是无法看到这样的结合的。尤其是随着人们文化水平的提高,自我意识觉醒,大家越来越追求个体的幸福,几乎没有人会牺牲自己,做出这样的选择。
可是站在两个女孩的角度来说,没有比这更好的选择。爸爸死了,叔叔跟妈妈结了婚,这个家还在。
所以觅婉婉说,张晓山是个讲义气的。
「嗯,」杨月苓思索了一会儿,「你是第一个说
他们讲义气的,大院里的人说什麽的都有,要不就是看热闹的,要不就是看笑话的。」
脑子没有转几下,杨月苓就决定不转了,起身对觅婉婉说:「本小姐要出去逛街了,你陪我去吧。」
正好觅婉婉想去镇上转一转,看能不能找到黑市。实在是原身身子亏损的厉害,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不养好身体,任觅婉婉有再好的计划,都无法实施。
想要养好身体,就必须得吃肉。可猪肉现在是凭肉票购买,部队每个月发的肉票不足以让觅婉婉经常吃上肉。
昨天食堂打的五花肉,是看在谢宴清结婚的份上,特意关照的,想要每天都有五花肉吃,没门。
既然如此,觅婉婉就得去黑市趟趟水了。
正好杨月苓今天送上门了,觅婉婉就求她带自己去黑市。
杨月苓对黑市自然是熟悉的,加上她今天在觅婉婉这吃的很满意,二话不说就带觅婉婉来到了黑市的猪肉摊。
「十二块一斤。」黑市的猪肉摊老板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笑眯眯地对觅婉婉说。
觅婉婉肉痛了一阵,想着革命刚刚开始,身体最重要,割了两斤肉,又买了两只猪蹄,足足花了二十元。
出了黑市,觅婉婉开始计算她手上的钱还够吃几天肉,算完之後,觅婉婉下定决心,赚钱,必须赚钱!
再这麽坐吃猪肉,等政策出来後,她光有个人,什麽也做不了。
杨月苓对黑市的东西不感兴趣,平常都是闲着无聊才来黑市逛逛,买点小玩意的。她最喜欢的还是去逛商场,於是带着觅婉婉去百货大楼一阵扫荡。
买了十几袋衣服鞋子,顺便送了觅婉婉一条黑色棉布的伞裙。
对於现在还吃不起肉的觅婉婉来说。杨月苓是富婆一样的存在,连连道谢:「谢谢大小姐,感谢大小姐心里惦记着我这个穷人,给我买裙子。」
杨月苓听了皱眉:「你很穷吗?要不要我给你找个工作?你不要多想啊,本小姐只是不想让人看到我的跟班穷酸,这样会让本小姐没面子的。」
觅婉婉眼睛一亮,「要!我保证不丢大小姐的人。」<="<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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