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第2页)
她还以为两人的关系能更进一步呢,没想到江姐姐还没准备好。
好吧,那就再等等吧~
-
接下来几日,阿雅经过深思熟虑,打算从抄书入手,来赚取银钱。
她自幼习字,熟读四书五经,连算学也略知一二。
她打算先从帮读书人抄书做起,等腿伤好后,就去当个算账伙计,每月也能挣不少银钱。
笔墨买小字号出品的便不算贵,六七十文钱足够,纸也算不得贵,只是用量大,加起来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砚是最贵的,没个几百文买不到,不过她不打算用砚,随便拿个碗或盘也是可以将就的。
把想法和江浔说了后,江浔自是没有不同意的。
还好奇为什么阿雅懂那么多?
阿雅不是很想说自己以前的遭遇,也不想再去管那些恩怨,只想简单平淡的活下去,所以只笑着摇摇头。
不让江浔再问。
江浔拿着钱,去买笔墨纸,买的便宜了,还会把剩余的钱买一文一块的糖,拿给阿雅吃。
拿到笔墨纸后,阿雅就在没什么事做的下午,坐在矮桌旁,开始练字。
她写的是本朝一位极富盛名的诗人的诗,其风格纵横飘逸,夸张豪放,颇受大家追捧。
江浔趁着休息之际,端着自己的大茶盅,从铺子走到院中,凑到阿雅身边看她写字。
那字形体方正、横平竖直,笔锋起落间大气磅礴,干净利落,一看就功底颇深。
写完一诗后,连点乌糟墨迹都没有,很是漂亮工整。
江浔对书法没什么了解,但也知道阿雅的字绝对是顶好的!
写完,阿雅也觉得挺满意的。
她已经很久没有动笔了,有些生疏,能写成这样还算不错。
她又接着练了一会儿字,写出来一张最满意的,让江浔带去镇上的书馆或私塾,看谁缺抄书的。
还专门教了江浔话术,让江浔不至于被那些人唬住。
第二日,江浔出门后,想到李屠妇的入赘相公好像是开书馆的,就先到了李屠妇的猪肉摊子上。
边买猪肉,边和对方交谈。
李屠妇的儿子也在摊子上,帮李屠妇打下手,正好让她有闲谈的时间。
“你小妹想要找个抄书的活计?可有字样?”
江浔把阿雅写的字拿给李屠妇看。
李屠妇也是个粗人,不太了解这些,但她能很明显感觉出来,这字比她那个赘夫要好上许多。
写的这样端正,连她都可以做主让江家小妹抄书了!
李屠妇打包票道:“可以!等我忙完肉摊上的事,就带你去书馆!”
说罢她拿起那把新到亮的菜刀,扯过半边猪肉,给江浔切了一大块漂亮的五花肉,用荷叶包好递给江浔。
那日她帮完铁铺的忙后,江浔就主动做了一把新菜刀赠与她。
她也给江浔送了块肉,一来二去,两人的关系亲近许多。
江浔来买肉,她都是给最好的!
等肉摊忙完早高峰,李屠妇让自己儿子善后,自己带着江浔去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