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第3页)
“啊?”
沈临风愣住,感觉心脏忽然被狠狠敲了下。他有些迟疑又有些不解地重复,“……打篮球?为什么想到打篮球?”
“为了证明……有腿才能玩儿的项目,我也能玩儿?”
林朝转过头,饶有兴致地打量着他。
沈临风顿时脸红了。林朝哈哈哈地笑了一阵儿,笑着说道:“开玩笑的。”
沈临风扭过头来看着他。
林朝却没有下文了,只是从背包里拿出平板,问:“看电影吗?”
沈临风睁大眼睛,幽怨又激动地追问道:“你怎么不继续说了!为什么想到打篮球啊???”
林朝只觉得面前出现一只上蹿下跳要吃肉骨头的狗狗,不由好笑。本来还想继续逗他的,但是看着沈临风那不问清楚就快要被憋死了的表情,林朝挑了挑眉,还是回答道:“因为以前一直没怎么打球。”
“嗯?”
“以前……总是想着学习。其实我也挺喜欢运动的,喜欢跑步,篮球也喜欢。但是觉得那些都太浪费时间了。其实跑步还行,跑步和跳绳的时候都可以戴个耳机背单词。但是打篮球的时候就必须集中注意……”
林朝说着说着就垂下眼睛,嘴角有一抹淡淡的自嘲笑意。
说不后悔是假的。
假肢做得再好,毕竟不是他真正的腿。他永远不可能像一个健全人那样,靠自己的双腿去跑去跳,去感受清晨的阳光和晚风的微凉,去挥洒汗水去感受生命的力量。
不过,现在这样已经足够好了。他未来或许还可以变得更好一点,如果在技术上继续改造假肢的话……
林朝刻意斟酌着用词。他不想让自己看上去太可怜丧气。
然而沈临风却忽然吃惊地说:“原来你喜欢跳绳?!难怪你跳得那么……”
林朝一愣,诧异地望向他。
沈临风好像突然意识到什么,脸一下子红到脖子根,他尴尬地咳了一声,硬着头皮道:“呃,我是说,难怪你……英语那么好!”
林朝莫名其妙:“什么意思?”
“就是……呃,你不是说你跳绳的时候都会背英语单词嘛,所以就,呃,难怪你英语那么好……”
沈临风额头冷汗都要流下来了,他不敢地左右环顾着,突然指着车厢前面的电子报站牌说,“你看!那上面写的什么?”
林朝皱了下眉头,迟疑地说:“当前时……218公里每小时?”
“对对对!”
沈临风满脸崇拜,“你英语真的好好!不愧是清华学霸!连跳绳都在背单词的男人!太厉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