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星创伯乐(第2页)
斗因平台因《中华民谣》现场版权问题与羽飞娱乐生冲突。两天后达成和解。双方共同拥有晚会现场版版权。
羽飞娱乐?没听说过,还真是不入流。
查了下公司法人,刘莉莉?没听过。
公司成立半个多月,差不多就是斗因晚会前成立的。
当然挖艺人这种事钱子坤也不能说很有把握,毕竟人家有合同在身。除非艺人本身有很强烈的跳槽欲望。可能性才比较大。
不过钱子坤倒是毫不怀疑自己星创娱乐的影响力。
只能回头想办法联系到这个乔羽看了合同再说了。
这时候钱子坤从没想过羽飞娱乐的这个羽字可能有什么含义。
这几天里还生了一个小插曲。
本来羽飞娱乐把《中华民谣》单曲上传了音乐平台,在乔羽的坚持下,这歌没有收费。
乔羽的理由是先积累群众基础最重要。让更多人听到这歌最重要。
他讲《像我这样的人》和《起风了》两歌的版权也都转到了羽飞娱乐旗下,但是也都没有收费。
但是斗因晚会的每一个节目现场版权都是斗因的。
每歌都是收费的,而《中华民谣》受益最高。有几十万的版权收入。
而这些收入,居然与羽飞公司无关。
其他歌曲的版权要么本来就是斗因网红,归斗因所有没人说什么。
要么就是星创娱乐的歌曲,没有原创,都是老歌,晚会版权收益斗因和星创对半分。
但《中华民谣》作为唯一一个两家合作公司以外的作品就出了一点小问题。
当初羽飞娱乐只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情去提交了作品录音,只是加了羽飞娱乐的名字。
但没有明确收益这个东西。
演出开始前两天,斗因公司和刘莉莉签订了合同,但双方都没有考虑到这个收益。毕竟整个晚会都是翻唱作品,可以预见的收益不会太高。
结果就导致这歌让斗因赚得盆满钵满,羽飞娱乐一点关系没有。
于是陈菲菲便决定再协商下这个事。
没想到姜维平知道这个事后,直接签字,补充了一个合同。《中华民谣》版权收益的为羽飞娱乐和斗因同时拥有。
将已经获得收益的一半转给了羽飞娱乐。并承诺以后的收益也按5o%分配。
姜维平很聪明,圈子里的人脉很重要。不要随便得罪一个人,尤其一个潜力巨大的人。
而且这次自己凭借这歌已经获得了多的回报。可谓名利双收了。
何不顺水推舟做个人情,形成共赢的局面?
于是羽飞公司顺利收获了自己第一笔收入,四十多万。
陈菲菲在羽飞董事会的微信群里组织起来。
陈菲菲:同志们,为了庆祝咱们公司成立以来第一笔进账。今天南极星666包厢六点开席。
刘莉莉:马上出。
乔羽:准了,能不能带个人,拉近一下领导和员工的距离?
搞定了两位合伙人,乔羽赶紧给林家俊打电话。
“大林子,哪儿呢?”
“在家呢啊,请我吃饭啊?”
“来面试了,南极星,666包厢,面试加陪酒。”
“都谁啊?”
“我们三个股东。六点开局。”
“好的,那不着急。我离着近。”
“你非常着急,你赶紧来接我。”
“你不是吧,你不是董事长吗,公司不配辆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