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迹
奈何明月照沟渠相近的诗句
登录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91章(第2页)

“万庆十一年。”

“以身殉窑。”

忽而地,寂静无声的花厅浮出一声轻笑。

梁佩秋猝不及防地撞进一双淬冰的眼眸。

“本官没想到世上竟有人会选择如此窝囊且愚蠢的死法,你可知被活活烧死是怎样的感受?毛和皮肤会被灼热的火焰一点点燎开,血肉里像钻进了千万只虫子,不停地啃噬着你的骨头,强行要将外面那层东西剥离和烧焦,这个过程非常迅,除了疼痛和崩溃不会给你别的反应,并且,你的耳膜会被撑开,接受火苗燃烧你的身体时出的滋滋声响……那种等待着死亡降临的恐惧,想必梁大东家没有亲身体会过吧?”

“我……”

梁佩秋想说她体会过,如果是等待死亡降临的恐惧的话,当日在宫城里,她就已经切身感受到了。但她知道,周齐光想听到的答案是什么。

他转过手,虎口处恰有一块疮疤。

这是他特意留下来没有让广普方丈复原的一块皮肤,当时被烧得焦黑,经过一年多的死皮再生,已经长出了新肉,只新旧之间割开一道界限,犹如跨越不去的鸿沟,清楚地标明了生死之外、幸存之间的灰度。

那段介于黑白之间长达一年多的灰色沉淀,时时刻刻提醒着他这蚀骨之痛,钻心之恨。

他原以为时间长了自己可能会遗忘,然而他想错了,当他重新踏上这片土地,一一检视这座小镇的一砖一瓦,在无法安睡的某一个长夜醒来,看到她抱着一堆文书出现时,所有、所有的爱与恨,妒与怨,都有了成像。

哪怕再死千百回也忘不掉。

他将手摊开,呈给她看:“本官曾养一只白兔,每日悉心照料,爱护有加,不料有一日它竟打翻烛台烧伤了我。你看,这块疤就是它背叛我的证据。”

梁佩秋的心一阵一阵地缩紧,嗓子里似乎卡了东西,让她难以声。她极其艰涩地开口问道:“那……那白兔怎会突然性情大变?”

“谁知道呢,兴许她看到了更好更想要的东西,急着去攀上那高枝。”

“不,也许它被咬伤了,疼痛使然,不是故意想打翻烛台的。”

“是吗?”

梁佩秋点头,由着本心说道:“大人,我幼年也曾养过白兔,兔子若非逼得急了狠了,一般不会咬人。”

周齐光挑眉:“那看来是我的错了,我误会了它。”

梁佩秋好奇:“后来呢?小白兔如何了?”

周齐光收回手,淡淡一笑:“笼子里豢养长大的,哪来野生捕猎的能力?早晚一死罢了。”

梁佩秋还要说什么,周齐光已然转了话头。

“说说这位徐稚柳吧,本官倒对他有点兴趣,不如你和我多讲讲他的事儿?你们之间可是相熟?曾经是何关系?他突然暴毙,你作何感想?且一一说来,本官要听真话。”

不是“想”

,而是“要”

,这位新上任的县令,表面看似温和有礼,稍微给点甜头,就让你忘乎所以,以为他人情练达好交往,实际上捏着一把尺,分毫不差地裁量着官身与白身之间的分寸。

越是温和的皮囊,刀子越软。

软刀子扎进死穴,想抽也抽不离。

只能硬着头皮往下接。

梁佩秋午后来县衙送审批文书,直到暮色四合才离去。入了夏雨讯频繁,出门时匆忙没有带伞,车驾还在外头。

周齐光没叫人相送,她只能冒雨穿过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