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第1页)
又有许多人来和俞昼攀谈,他们夸赞俞昼是青年才俊,感慨出落得一表人才,样貌结合了父母的优点,真是完美得挑不出一点毛病。
俞昼表现得十分得体,既有对长辈的尊敬,又不失松弛和优雅。
沈惊一开始看得津津有味,他对这样的场合觉得很陌生,第一次见,所以感到有趣。
他觉得这些人好有意思,他们对俞昼的优秀赞不绝口,却又绝口不提俞昼真正优秀的地方。
他们夸的不是俞昼,是俞昼背后的俞家,今天俞昼就算是个木偶,他们也会同样给予赞美。
沈惊看着觥筹交错间游刃有余的俞昼,看着看着,嘴里的蛋糕忽然就不甜了。
他咬了一口草莓,呸,酸的!
那股酸意顺着喉管流到沈惊胸膛里,化成咕咚咕咚冒泡泡的腐水。
他直觉俞昼并不开心,所以他也不开心。
但他又直观地意识到他和俞昼并不属于同一个世界,所以他不知道怎么才能让俞昼开心。
那位刘叔叔又问:“小昼,听说你已经订婚了?是和齐家老大?”
齐知舟适时地上前一步,站在俞昼身侧:“刘叔叔,我是知舟,当年我父亲病危,多亏您出手帮忙。”
“和你刘叔叔别客气,”
刘叔叔表现得无比熟络,“齐家出了那么大的事,我们这些长辈帮点忙是应该的,说到底还是俞家出了最多力。现在看到你们两个孩子这么好,我心里真是欣慰呐。”
话题短暂地转移到了齐知舟身上,齐知舟面带令人如沐春风的微笑,得体地回应每一句问话。
俞昼仿佛得到了暂时的喘息,不经意地转动两下手腕上的珠串。
沈惊不自觉地把自己代入齐知舟的位置,幻想如果站在俞昼身边的是他,他会怎么应对。
他可能笑不了两分钟就会掏出板砖砸人了,他只会让俞昼陷入焦头烂额的境地。
恰好一位侍应生走过,沈惊把没吃完的蛋糕放到侍应生的餐盘上。
侍应生问他:“先生,您不吃了吗?”
沈惊说:“不吃了,我手腕痒。”
忍不住了,必须马上抠抠。
·
沈惊揪着手腕上的伤疤,默默离开令他伤心的宴会厅。
反正这里也没有人在意他,他走了也没人会现。
宴会厅后面有个小小的树林,高大的树丛遮住阳光,只有一大片阴影,很适合沈惊这种阴暗人士。
他垂头丧气地来到小树林,在花坛边的台阶坐下,开始啃手腕。
镂空雕花窗户里隐隐传出宴会厅中悠扬的乐曲声,手腕上传来隐隐的刺痛感,高雅的订婚宴和丑陋的伤疤仿佛形成了某种奇妙的对照,让沈惊觉得挺爽的。
这上流社会也是让他混进来了。
沈惊控制不住自己的脸部肌肉,牵动一边的唇角开始冷笑,凸起的伤疤被他咬得充血,又红又肿。
就在这时,小树林外响起脚步声,沈惊条件反射地仰头,露出乖巧无害的天真笑容。
几秒后,一个失魂落魄的人影进了树林,是齐明旭,嘴里叼着一根棒棒糖。
两个人大眼瞪小眼,齐明旭含着棒棒糖问:“土鳖,你来这里干嘛?”
沈惊哼笑,反问:“你来这里干嘛?”
齐明旭长叹了一口气,在沈惊左边坐下:“我哥又和那个人见面了,我心里难受。”
他瞥见沈惊手腕上全是唾沫,嫌弃地“咦”
了一声,往边上挪了挪屁股。
沈惊接着啃手腕,边啃边说:“你哥一天要见八百多个人,你有什么可难受的。”
齐明旭沮丧地垂着头:“你不知道,那个人是一条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