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要看病还是要买药(第1页)
盛婉秋扛起了野猪,雄赳赳昂昂的下山了。
大老虎目送她离开,然后窜到了一棵大树上去打盹去了,和人类交流真的是太累了,还被没有边界感的豆芽菜摸了屁股,真是糟糕的一天。
泗水镇杏林医馆。
当陆离带着零二进医馆的时候丁大力并不在,柜台里面只有一个穿着朴素的小男孩,正在聚精会神的低头练着字。
“咳咳咳!”
陆离轻咳两声算是提醒。
“大哥哥,你是要看病?还是要买药?掌柜的刚刚出看诊了,估计就快回来了,你可以先坐一下等他。”
盛怀慕听到咳嗽声,一抬头就看见了站在他面前的白衣年轻男子,这个哥哥长的可真好看,是他看见过最漂亮的人。
“小孩,你是丁老头什么人?”
陆离看着这个大概年龄六七岁左右的小男孩轻声询问道。
“丁老头?大哥哥你是说这里的掌柜的,白胡子爷爷么?”
“我是暂时住在这里的,过几天我大姐就来接我。”
盛怀慕老老实实的回答,他感觉这个大哥哥是个好人,就是站在他身后的那个黑衣哥哥看着有点严肃的样子。
“你大姐?和丁老头什么关系?”
“我为什么要和你说?你又不认识我大姐?”
盛怀慕听到白衣哥哥问他大姐立刻警惕了起来。
或许是看出来盛怀慕小脸上警惕,陆离笑了笑就没在说话,悠哉的坐在椅子上。
盛怀慕看了看他,反正他都照着白胡子老爷爷的话说了,剩下就不关他的事了,于是又开始练起了毛笔字。
陆离颇为有兴趣的伸头看了一眼,毛笔字写的歪歪扭扭,一眼就看出这是刚刚开始练习写字。
“小孩,你读书了吗?你那个毛笔不是这样拿的。”
盛怀慕抬头看着他,并没有说话,只是大眼睛眨巴眨巴好像不明白他说的话。
陆离站起身走进了柜台里面,然后拿起盛怀慕的手,把他的每一根手指都放在了毛笔合适的位置上。
“笔要这样拿,胳膊要端起来,字才会写的好看,你试试!”
盛怀慕点了点头,然后开始下笔在纸上开始写字,也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真的好像是比之前写出来的字好看了不少。
“大哥哥,你也是读书人么?”
盛怀慕写完一行字后扬起小脸问他。
“嗯,算是吧!”
陆离笑了笑,他笑起来的时候盛怀慕觉得让这个大哥哥笑起来更加的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