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借机借势(第2页)
很快几人都走了出去,坐席方也只剩下了张政。
右面的屏风后也没有动静,也不知走了没有。
关宁正襟危坐,恢复了正式考核中的样子,该有的态度还是要有的。
“你已通七门,而今也只剩下明法最后一门。”
张政开口道:“这场考核由本掌学亲考,考核方式也有不同,你且听着。”
关宁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接下来,张政说了一个案例。
“在一个叫做安黄县的地方,有一个叫张陵江的老百姓,和妻子吴氏一起骂自己的母亲黄氏,并恶毒的叫她去死,黄氏非常悲愤,就上吊死了,并且刚好遇到了大赦。”
张政问道:“如你是安黄县令,此案由你审判量刑定罪,你该如何?”
关宁神色微凝。
他终于明白为什么张政说他的考核跟其他几门不太一样,因为这是最具体的案例。
而且还是比较特殊的案例。
就像他说的这个案子,其中包含到母亲,儿子,儿媳妇,涉及到家庭伦理道德。
量刑定罪,不是你想怎样就怎样,要依据律法,所以必须要对律法内容有所了解,这就是综合考核了,而且还是在遇到有大赦的情况下,这跟原本律法又有区别。
这个考核很有难度。
关宁有些庆幸,他是看过律法的。
穿越而来,必须要对这个世界这个时代有所了解,因而关宁便看了相关不少书籍。
律法也在其中。
为什么要看律法?
很简单,你不了解律法,万一犯了事,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岂不是很冤?
思绪闪过,关宁开口道:“大康律法规定,凡儿子杀死或打伤父母者,应该杀头,辱骂父母的根据情节严重性可处于坐监或死刑,妻子谋杀丈夫的父母,也行应处以死刑,律法同时还规定,如果碰上大赦,就可以免去原刑而重新量刑。”
先关宁说出了本案涉及到的相关律法,这是基础。
张政点了点头。
这就说明,这位关世子并非法盲,他是懂法的,并且还能具体说出条目,这一点很难得。
接下来,就是依据刑法,量刑定罪,真的难点才是来了。
因为在这个案件中,并没有具体涉及到哪条相关律法。
在定立律法时,自然不可能面面俱到,不同情况有不同应用。
张陵江随妻子辱骂自己母亲,母亲因此而自杀,他的这种罪刑要比打伤父母
&1t;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