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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死了三年他疯了三年直到五年后一窝小祖宗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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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7章 主要靠拼爹(第1页)

言颂只是安静地喝酒,听到这么炸裂的事也不见动容,倒是完全符合周荣鑫对他的印象:一如既往的高傲、冷漠、无动于衷。

于是他讲得越发卖力:“不过男人只要事业好,桃花运就不会差,他丧偶之后没几个月就跟公司一个女实习生再婚了。大家都很体谅,说他再婚主要是为了让亡妻留下的小婴儿有妈妈照顾。”

丧偶几个月就再娶娇妻,不管别人是不是信了陆岩松“一切为了孩子”

的荒谬借口,反正言颂不信。

那两人,要么是在应歌死后很快就勾搭上了,要么两人在应歌生前就已经勾搭上了,所以很有可能,陆岩松在应歌孕期就出轨了,且应歌也知道了。

这个可能性极大,要不是陆岩松狠狠地伤害了应歌,为母则刚的新手妈妈是不会丢下襁褓中的小婴儿不管,毅然结束生命的。

“说他运气好吧,事业运是真的没得说,但他的夫妻运太一言难尽。年轻的继母到底不比亲妈细心,他那个新娶的娇妻没照顾好孩子,导致孩子不到一岁就夭折了,两人离婚也是无法避免的事,谁能跟害死自己孩子的人再同床共枕啊?”

“他丧偶才三年,第三个老婆现在已经怀孕了……”

周荣鑫饮下一口烈酒,摇着头撇嘴说,“男人啊,只要事业干得好,其他的一切应有尽有。”

就算不欣赏他的为人,也还是会嫉妒他的际遇,周荣鑫忍不住哀嚎了一声:“人家的运气怎么就那么好呢!”

言颂才知道,陆岩松这三年来过得这么快活,枕边人一换再换,妻子是不缺的,孩子是想要就能再有的。

陆岩松的人生心想事成,过得热闹非凡,没有悲伤停留的时刻,而应歌却一个人早早地长眠于冰冷的黑暗之中。

言颂昨天去祭拜的时候,在登记处查了这几年的到访记录,让他吃惊的是,除了下葬那天有登记记录以外,此后再没有人去看望过她。

应歌走后,就被人迅速地遗忘,仿佛她未曾存在过一样。

如果不是他旧事重提,是不是这世上就没人会再想起她?

就连周荣鑫说起应歌,都像是在说陆岩松的一件附属品“他老婆”

,她有名字的,是清脆响亮的应歌。

周荣鑫跟陆岩松的爱恨情仇一直憋在他心里无人可说,今天趁着酒意,一说起来就收不住,终于刹住车,眼见言颂的脸冷得厉害,他赶紧换了个话题:“言总,有一件事我早就想问您了,您跟百草集团的言董事长是什么关系啊?你们同姓。”

董事长这种大人物,离周荣鑫太远了,他本来是不关注的,加之百草集团在五年前并不是多有名的企业,就是个中等规模的公司,他找工作那会儿,都是直接排除掉的。

谁曾想,最近几年国际局势动荡,国内形势变化快,甚至还出现了自人类有史以来从没有出现过的关乎全人类生死存亡的大事,在这种复杂的局势下,有的企业行差踏错,有的企业踟蹰不前,有的企业畏首畏尾,而百草集团却像是开挂了一样,每一个决定都迅速且准确,短短五年时间,生猛地扩张,快速地崛起。

等到各家内部调整好,想要抢占市场的时候,百草集团已经把自己干到了业内龙头位置。

什么叫过去你对我爱答不理,如今我让你高攀不起,周荣鑫懂!

百草集团的董事长叫言瑾之,言颂升职这么迅速,肯定跟他的姓氏有关,其实周荣鑫都想盲猜那两人是父子关系,只是中药材销售其实是个苦差事,一年365天有366天在出差,言颂也说他这几年在空中的时间比在陆地上多。

周荣鑫是真没见过哪个富二代太子爷需要那么辛苦地认真工作。

言颂听他赞叹了好几次陆岩松的运气好,应该是“祸害遗千年”

定理吧?否则很难解释陆岩松那样的人渣凭什么拥有好运。

“我运气没有他好,”

言颂毫无预警地说,“我主要靠拼爹。”

“拼……拼爹?”

周荣鑫激动得手都在抖,“言董事长真的是令尊?!”

言颂自嘲地说:“感谢我爸收留,不然以我大学肄业高中生学历,是找不到工作的。”

周荣鑫差点又要给言颂跪下了,言少爷之所以会在大三退学后肄业,就是被他和陆岩松给整病了,休学不读书了。

他尴尬地搓着手说:“您只是没有参加毕业答辩,少了毕业程序,所以就差一张毕业证,其实以您的实力,想要拿到任何学历都不在话下,何况……您有这样的家庭背景,学历算什么啊,可有可无的东西……”

言颂确实不需要学历,有真本事就行,因为他的路早就定好了,就是要做爸爸的左右手,将来继承家业。

他若是想要学历装门面也很简单,他有的是机会可以拿得到毕业证,是他自己选择了不要那一张纸。

他本就不是什么完美的人,人生再多一个缺口又何妨。

周荣鑫算是懂了:言颂轻描淡写的“打工人”

,乃是豪门少爷装打工人!

这么粗的大腿,他可抱定了!

……

心情不好的时候,人容易喝醉。

言颂是被司机送回酒店的,酒精发挥了作用,他的身体有种停不下来的兴奋,同时酒精又麻痹了一部分神经,比如掌管羞耻的神经。

司机眼睁睁看着言总那么注重仪态,行走坐卧都要做到“好看”

的人,在一张king

size的大床上到处乱爬。

画面太诡异,司机不敢多看,默默关上了卧室门。

异常兴奋让他的身体动个不停,酒后运动又很危险,他只能靠爬行来消耗体力,同时大脑高速运转:我的事,一定是应歌跟茗雪说的。

排除一切的不可能,最后剩下的那个答案无论有多荒唐,它就是真相。

茗雪应该是应歌在他离开学校以后才交到的朋友,因为在此之前应歌所有的朋友他都认识,所以,他走以后,应歌跟茗雪讲起过他,或许还埋怨过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