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第1页)
许玲玲满心佩服,她从未这般崇拜一个人,比崇拜萨仁老师还要多,她凑上去,“音音,俺发誓,你是俺许玲玲这么大,认识的所有人里面最厉害的一个,比草原汉子比萨仁老师还要多多厉害,我相信阿拉善所有马倌都没你厉害。”
其实,随便拉一位马倌出来,都能像宋若音那样,在马背上耍杂技,但宋若音胜就胜在不光马术精彩,还长得好看,更具观赏性。
并且,小身板大能量,这反差感,谁能不爱。
宋若音检查大白马脖子上的咬伤,所幸伤得还不太深。
“看它来的方向,应该是遭到了上午那只探路狼所在狼群的进攻,亏得它跑得够快,也够聪明,知道跑来向人类求救。”
大白马没有完全安静下来,不断地噗噗地喷着鼻孔,许玲玲不敢靠太近,远远地打量,感叹道:“它长得可真俊啊,眼睛跟鹿眼一样,身型高挑,受伤跑起来也轻盈快捷,还是一匹乌珠穆沁马,阿拉善草原最好的马种,白音公社一大半乌珠穆沁马都归萨仁老师管,说不定这匹马就是刮白毛风从马群走失的,晚上你把它牵回去,萨仁老师见着肯定贼拉高兴。”
宋若音撕下一条衬衫布,将大白马的伤口小心包好后,给马卸掉了马鞍,摘了马嚼子。
大白马迫不及待地走到河边,伸长脖子埋头痛饮起来,冬季草场水源比不上夏季草场,大白马勉强解渴后,捡羊群吃剩的草桩,边吃边望向宋若音,眼神里充满了感激。
许玲玲惋惜地摇头,“既然上了马鞍,就不是无主马了,不然还能给你做专属坐骑。”
在草原,每年春季前后,羊倌牛倌就可以去马群挑两岁新马,一旦驯服,就归你骑,只要不超过名下规定的坐骑数量就行。
羊倌牛倌的马术逐年提高,他们通常压到新马后,就拿自己的老马和赖马换,坐骑质量越高,说明越有本事。
天天草原上打马而过,群众的眼睛都是雪亮的。
宋若音还不是正式羊倌,名下并没有任何坐骑,考察第一天就驯服一匹乌珠穆沁马,本来是一桩大美事,偏偏名马有主,有缘无分。
“萨仁老师的坐骑丢不了,肯定是李先学新压的小马,”
许玲玲看向自己的大青马,草原最常见的马种,蒙古马,羡慕道,“当马倌就是好,专属坐骑最多不说,还是草原最好的马……”
宋若音一直盯着她看,许玲玲被迫暂停话题,“俺脸上有东西吗?”
“嗯,”
宋若音伸出食指,从眼角往下划过脸颊,对称的两条竖线,“你哭了?”
许玲玲胡乱地用手背一抹,讪笑道:“是不是觉得俺老大一块还被吓哭老搞笑?”
宋若音反问:“我看着手无缚鸡之力,实际上力大无穷,很吓人吗?”
许玲玲爽朗笑起来,一扫愁云地竖起大拇指,“音音是懂安慰的。”
宋若音跟着扯了扯嘴角,但因为不常笑,不太自然,反而格外呆萌,她拉许玲玲的袖子,“我去方便一下。”
许玲玲看着她往远处凹地里跑的背影,提着蒙袍的下摆,连蹦带跳,透出几分笨拙,完全不能跟刚刚在马上的英姿飒爽联系到一起。
在晚霞的映照下,宋若音和许玲玲骑马一左一右地赶着羊群回营盘,这一天的放牧工作总算告一段落,虽然遇到了草原狼和失控马,好在有惊无险,羊群安然无恙,许玲玲心情大好,一路放声高歌,阿尔斯郎和刚刚受其影响,得了宋若音的允许,围到羊群前面翻滚,互相扯咬打闹。
冬季游牧基本一个月搬一次家,没有固定的羊圈牛圈,都是临时用活动栅栏和大毡子以及牛车搭建而成。
傲木嘎老人和赛罕提前在萨仁的蒙古包西南边搭好了临时羊圈,将羊群放进圈后,许玲玲立马跟傲木嘎和赛罕汇报了宋若音今天的试岗表现,“俺们上午碰到了狼,音音临危不乱,用竹箭射伤了狼腿,下午又碰到一匹伤马,受了惊吓狂奔不止,险些冲散了羊群,也是音音及时控住。”
赛罕和萨仁在给受伤的大白马上药,不过似乎因为宋若音不在身边,它明显不安,一直踢蹬着前腿。
“昨天去场部的路上,李先学三句不离小宋训马一流,我和阿爸以为他夸大其词,毕竟当时你在场,大黄马看到你肯定会老实,没想到高云也让她驯服了。”
高云在蒙古语里是娇艳的意思,是马倌们给这匹大白马取的名字,连赛罕都认识它,可见它在场部多有名。
高云之所以名动全场,一是确实长得过于漂亮,马群里的所有头马为争抢它大打出手。
一支马群除了头马,其他雄马都会在新两岁大时进行阉割,阉马虽然体型依旧雄壮,但攻击性大减,也正因如此,牧民才可能将其驯为坐骑。
而没被阉割过的头马跟野马一样,是草原一霸,它们凶猛好斗,自尊心极强,要头马给你骑,它能跟你拼命。
每年夏季,头马会进行配偶争抢大战,抢夺马群里性成熟的小母马,去年萨仁管理的那群马就因为高云的存在,头马之间发生了前所未有的恶战,吸引了不少马倌的围观。
高云不像普通的小母马,任由头马争来争去,沦为繁殖后代的工具,它生性刚烈,谁抢到她,她就跟谁斗,哪怕战力远不及对方。
要知道一对一,草原狼都不是头马的对手,所以斗到最后,高云毫无悬念地落败,但是,哪怕头破了,腿瘸了,肚子肿了,它也绝不就范。
萨仁被它不认命的精神所感动,破例将高云牵出马群!!交给李先学训,李先学也钟情于高云,苦于马术一般,一直没压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