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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晨欢鬼知道我经历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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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第2页)

叶大师开心之余,又开始思考什么菜又不容易胖,又好吃呢

接下来几天,两人的生活又恢复原样。奚嘉压根就没想过回家的问题,因为叶大师的手艺也实在是太好了

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热心善良、贤惠能干、沉默寡言又有安全感的好男人

奚嘉以前从不觉得自己是个懒惰的人,但和叶大师生活以后他竟然现,自己动弹的次数越来越少了。每天早上一起床,家里就被打扫得干干净净,香喷喷的早饭摆了一桌子。中饭想吃什么叶大师会做晚饭想吃什么叶大师能七天不重样

和叶镜之生活在一起,恐怕是每个人的终极愿望了吧。

而且,如果他走了叶大师会不会又变成孤伶伶的一个人

奚嘉缓缓地转过头,悄悄看着厨房里那个忙碌的背影。他想起了卖菜大婶说的那些话,又想起了叶镜之拿点头当打招呼的言论。从小到大,没有人教过这个人该如何和别人交往,他自己去翻那些高深的法术书,去努力地将自己养大,让自己融入这个世界。

他慢慢变成了一个非常优秀的人,拥有高尚的品德和柔软的内心。

可这些,有几个人知道

在所有人眼中,大家对他的唯一印象,就是可怕的实力。除此以外,还有根本不算了解、只能说是客观评价的那一句“道德标兵”

仅仅是一句“道德标兵”

,哪里能说清楚这个人的好

那些人不懂叶镜之,也根本不想去了解他。

现在要是连他都走了,叶大师就又成了一个人。

只有一个人的叶镜之,该是多么孤独

昨天下午奚嘉正在看陈涛过来的一个剧本,他突然就看见叶镜之从乾坤包里拿出一个小纸人,抛到空中,画了几笔金色符文,小纸人立刻变幻成一个没有脸的大纸人。叶镜之和这个纸人一人搭着床的一边,打算将床翻过来。

叶镜之这个房子实在很老旧,里面的家具也都是上个世纪常见的东西。床上的席梦思分为正反两面,一面是柔软的席梦思,天气冷的时候可以用这一面睡觉,十分舒适;另一面是硬梆梆的木板,到夏天就可以把这一面翻过来,把凉席铺上去睡觉。这个席梦思非常重,因为用的是实木制作的,不是现在流行的廉价的刨花板。

看见叶镜之和这个小纸人一起搬床,奚嘉突然愣住,下意识地就站起来问道“叶大师,你要搬床”

叶镜之看向奚嘉,轻轻点头。

奚嘉不解道“你为什么不喊我和你一起搬”

还自己用法术变一个纸人出来

叶镜之顿时呆住,过了半天,才低声说道“我我以前都是一个人,八岁的时候学会了纸人术,就习惯用纸人来帮忙了。”

只有纸人才会帮他的忙

而且八岁才学会这个法术那八岁以前呢

奚嘉的心忽然一疼,他大步走上前,接过纸人搬着的那一头木板,微微一笑“叶大师,我和你一起来。”

叶镜之定定地看了他许久,唇角忍不住地翘起“好。”

叶镜之在家里不喜欢用太多法术,奚嘉早就现了这个问题。他有问过叶镜之,比如为什么不用法术来打扫卫生,又比如说为什么不用法术去搬东西。叶镜之是这样回答的“师父说,法术是用在捉鬼上的。我们是天师,但更是普通的人类,要过普通人的日子。”

奚嘉深深觉得,叶大师的这位师父真是个妙人。难怪要带着徒弟居住在这种热闹的住宅区了,这就叫小隐隐于野,大隐隐于市。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奚嘉看了三四个剧本,最后和陈涛定好了一个剧本,下个月要去拍戏。这天吃西瓜的时候,奚嘉犹豫着怎么和叶镜之说自己要走的事情,但他还没开口,就又收到了一条微信。

打开一看――

裴玉救

奚嘉轻轻地笑了一声,把手机放回了茶几上,没有再看一眼。他抬头对叶镜之说道“叶大师,我下个月要去拍戏。嗯大概还有二十天。我要离开赣省,去川省拍戏。”

叶镜之正在剥橘子,刚把橘子分成两半,突然听到这话,他愣愣地抬起头,看着奚嘉。

奚嘉说道“我这个剧本还挺好的,讲的是一个现代刑侦电影。”

叶镜之不知道该说什么,懵懵地把橘子塞进嘴里吃了。奚嘉还在讲这部电影,讲到最后,他小心翼翼地看着叶镜之,轻声问道“叶大师川省你去过吗”

叶镜之倏地回过神来,他忽然现自己懵逼的时候,刚才居然把一整个橘子全吃了。他摇摇头,又点点头,言语混乱“没去过不对,去过。我去那里捉过鬼,捉过。酆都位于庆城东部,上一次去是四年前,酆都鬼门大开的时候。对,我去过。”

奚嘉没注意到叶镜之已经急到连话都说不清楚了,他犹豫了很久,才轻轻问道“叶大师,川省川省好吃的东西很多,我拍戏用不了多长时间,只是个配角,你下个月想和我一起去玩玩吗”

叶镜之呆了“啊”

奚嘉也觉得自己有些唐突了“没什么,叶大师,我就是随便说说,你别当真。”

“去”

奚嘉突然一愣,抬头看向叶镜之。只见叶镜之认真地看着他,用力地又说了一遍“想去,我想去。”

似乎是觉得自己表现得太过急迫了,叶镜之绞尽脑汁,赶紧解释道“那里那里确实有很多好吃的,我想去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