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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识情识趣(第2页)

吴银匠的年龄比林深大,林深便直接称呼他为老吴。

林深指着笔尖的腹面,向吴银匠解释。

“这里还可以做一个墨兜嵌上去,就像···”

“啪”

银铺的掌柜和吴银匠都正看着林深说话,忽然看见他在自己脑门上拍了一下。

“真是脑子被门夹了,耽误这么多事儿。”

林深刚想向吴银匠解释墨囊的样子,忽然想起一件事来。

西方人最早的时候,也没有钢笔,都是拿芦苇管来写,后来为了改变芦苇管的吸水性能,才换了羽翎管。

早想起来,直接去挑两根鹅毛拔了,不什么事儿都解决了么,在这里费这劲。

“这样,老吴,你把这里稍微改一下,改成个耳坠子吧。”

于是,这可能成为这个世界上钢笔的祖宗的两支笔尖,成为了林深送给长歌郡主的礼物。

回到家中,郡主已经下地了,正在梧桐的服侍下,坐在房中饮茶。

见到林深捧着个盒子进来,虽然仍有些羞意,却也忍不住好奇。

“郡马拿的什么?”

林深坐下来,将手中的盒子向郡主面前一推,将方才的经历讲了一遍。

“来,郡主,看看这对为夫特意为你制作的耳坠子如何?”

这耳坠子当然不怎么样。

若非造型奇特,简直没有一点可取之处,但长歌郡主依然视若珍宝,爱不释手。

“郡马是说,这坠子是用笔尖制成?”

“对。我们平日所用的笔,为夫称之为软笔,而这一对笔若是制成,可以称之为硬笔。”

“这可以写字么?”

长歌郡主不敢相信。

“郡主随我来···”

林深上前搀起郡主,一起来到书房。

回来的路上,林深已着人去寻了两支上好的鹅毛。

来到书房,拿出鹅毛,用小刀略一修整,沾着梧桐磨好的墨汁,在纸上写下了一行诗句。

“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

长歌郡主站在一旁,一边看着林深拿着鹅毛在纸上写字,一边随口念出。

林深放下鹅毛,看向郡主,似是想问郡主这鹅毛笔如何,却不料刚刚抬头,就看见被狠狠地白了一眼。

略一思索,禁不住哑然失笑。

本来自己会背的唐诗宋词本就没多少,除了那些特别着名的,便只剩下课本上的了。

此时只是随手写了两句,却没想到跟昨夜挺应景儿。

真是活该被误会啊。

不过,才刚刚写完,自己都还没意识到,郡主的白眼就能抛过来,这脑子···。

也挺识情识趣啊!

“梧桐,你去外边把门关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