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识情识趣(第2页)
吴银匠的年龄比林深大,林深便直接称呼他为老吴。
林深指着笔尖的腹面,向吴银匠解释。
“这里还可以做一个墨兜嵌上去,就像···”
“啪”
。
银铺的掌柜和吴银匠都正看着林深说话,忽然看见他在自己脑门上拍了一下。
“真是脑子被门夹了,耽误这么多事儿。”
林深刚想向吴银匠解释墨囊的样子,忽然想起一件事来。
西方人最早的时候,也没有钢笔,都是拿芦苇管来写,后来为了改变芦苇管的吸水性能,才换了羽翎管。
早想起来,直接去挑两根鹅毛拔了,不什么事儿都解决了么,在这里费这劲。
“这样,老吴,你把这里稍微改一下,改成个耳坠子吧。”
于是,这可能成为这个世界上钢笔的祖宗的两支笔尖,成为了林深送给长歌郡主的礼物。
回到家中,郡主已经下地了,正在梧桐的服侍下,坐在房中饮茶。
见到林深捧着个盒子进来,虽然仍有些羞意,却也忍不住好奇。
“郡马拿的什么?”
林深坐下来,将手中的盒子向郡主面前一推,将方才的经历讲了一遍。
“来,郡主,看看这对为夫特意为你制作的耳坠子如何?”
这耳坠子当然不怎么样。
若非造型奇特,简直没有一点可取之处,但长歌郡主依然视若珍宝,爱不释手。
“郡马是说,这坠子是用笔尖制成?”
“对。我们平日所用的笔,为夫称之为软笔,而这一对笔若是制成,可以称之为硬笔。”
“这可以写字么?”
长歌郡主不敢相信。
“郡主随我来···”
林深上前搀起郡主,一起来到书房。
回来的路上,林深已着人去寻了两支上好的鹅毛。
来到书房,拿出鹅毛,用小刀略一修整,沾着梧桐磨好的墨汁,在纸上写下了一行诗句。
“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
长歌郡主站在一旁,一边看着林深拿着鹅毛在纸上写字,一边随口念出。
林深放下鹅毛,看向郡主,似是想问郡主这鹅毛笔如何,却不料刚刚抬头,就看见被狠狠地白了一眼。
略一思索,禁不住哑然失笑。
本来自己会背的唐诗宋词本就没多少,除了那些特别着名的,便只剩下课本上的了。
此时只是随手写了两句,却没想到跟昨夜挺应景儿。
真是活该被误会啊。
不过,才刚刚写完,自己都还没意识到,郡主的白眼就能抛过来,这脑子···。
也挺识情识趣啊!
“梧桐,你去外边把门关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