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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玮在办公室,似乎总是有无限大的活力。
兴致勃勃讲八卦,仿佛对任何事都感兴趣。
和周南珞的性格截然相反。
两人能成为朋友,也是件挺神奇的事。
周南珞“帅吗”
宁玮“不帅吗”
周南珞“如果我被欺负了,我倒是觉得,直接上去给他一拳的人比较帅。”
宁玮“这么暴力哪里帅啊,这种暗暗对喜欢的人好的人才帅好吧”
周南珞“这种默默无闻的举动,充其量算好人。”
宁玮“”
看得出来,这位新主编的权利不小。
宁玮说他之前是truth工作,一本知名度比占运不知道高多少倍的杂志,公司很早就想挖人。
周南珞表示不理解。
宁玮“所以大家又都在猜他是不是自降身份,追爱来此,为了他喜欢的人,专门救济我们的。”
这下,她更理解不了。
“这是有,”
周南珞缓慢地,吐出内心所想,“多么想不开”
“女神。”
宁玮复杂地看着她,“有没有人说你没有浪漫细胞”
“”
周南珞确实没什么浪漫细胞。
由于家境和颜值加持,从小到大,追她的人可以从课桌排到校门口。
那些年少时期追人的手段,她几乎t不到。
要么就一脸茫然地看着对方,问“你在干什么”
。
要么就真诚地问“你做这些有什么意义”
。
追她的男生要么一脸尬得通红,要么无语凝噎,最后对她丧失了兴趣。
只有一个例外。
因为脸盲症,她忘记那人的模样。
但依旧能记得那天,乌云密布,狂风造作。
明明才下午五点三十多,天色却黑得透彻。
少年偏瘦,穿着泛白的t恤和深色长裤,靠在墙边,在狭窄的学校岩壁下避雨。
其实也没有遮住,雨水顺着脸颊轮廓滑落,浸湿了衣角。
她举着伞走了过去,踮着脚,艰难地将雨伞举过他的头顶。
他格外高,狂风之下,她险些摔倒。
少年伸出手握住伞柄,十指白得通透,青筋凸起,尾指上一颗红色的小痣。
周南珞语气僵硬,气得不清“你干嘛和他们打架你知不知道这样很危险”
红色的液体混着雨水,遮掩小痣,从他的虎口滑到她的手背上。
他很平淡地说“谁叫他们之前欺负你。”
又问“去哪”
“当然是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