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0406(第2页)
眼睁睁看着借书人告辞而去,庶盶突然想起,连对方姓甚名谁都还没有来得及问,只知道是“吃酒的”
。见她们已离开有数米距离,雨还在淅淅沥沥下着,踏泥带浆的,感觉如果这时追问姓名,似乎有点欠妥。转而一想,所谓“有缘千里能相会,无缘对面不相逢。”
反正她还会回来还书的,何必急在一时呢?
庶盶深感坐卧不宁,多次望向借书人离去的方向,等待着有人前来还书。时间实在有些难熬,继续练练字吧!借书的姑娘始终盘旋在脑海中挥之不去,千万别来一幕惜春、留春不住、怨春不语才好。“春且住。见说道、天涯芳草米归路。”
既然借书人熟悉这首词,何不抄写这一句,然后随便找个理由让她过目,自然能够真心实意的表达自己想挽留她的心情。一连几幅都不尽如意,何不干脆就抄“春且住”
三字,以量取胜,写一大堆让她看看,岂不更显殷切?
一个下午过去了,没人来还书。办酒席客人留宿是常有的事,想必次日一定会前来还书。第二天一整天,同样不见有人来还书。这借书人咋就像那只“仙鹤”
一样一去不复返了?又或者像辛弃疾留春不住一样,自己也留客不住?看着一堆“春且住”
,如果借书人就这样一去了无音讯,这一堆字幅,自己还能向谁去行销?毫无疑问,借书人早已远离而去,自己却还在这里傻傻地翘首以待。
既然早已注定要这样不声不响的离去,为什么还要见个台子就翩翩起舞?粘粘草遇上就粘,八脚螅在哪都不忘摆下八卦阵。殊不知,把自己抛向潮头浪尖风吹雨打,甚至随时可能被世人所唾弃。看似通情达理,充满理性,实则不可理喻。任凭你伶牙俐齿,天花乱坠,难道还能搬出月球上的道理,在地球上来强词夺理不成?“怨春不语。算只有殷勤,画檐蛛网,尽日惹飞絮。”
唉,自己一个大活人,哪能陷入前人的思维圈子不能自拔呢?
偷偷摸摸拿走一本书,也就两元多钱,哪怕第二集不能单买,大不了再买个全套就是了。对了,借书人曾经提醒说:“你不怕我就此拿走不还回来吗?”
自己当即不假思索:只要你需要,就是全套也在所不惜!哎呀,原来这玄外之音早已摆明,就是要专等本人给她送去全套啊!
到底是自己在自作多情呢,还是她有意而为之?必须从头到尾,认真梳理推敲以定行止。借书人自始至终给人一种怪怪的神秘感,很难理出个头绪。幸好,自己屡试屡验的分析方法,能够派上用场。将所有过程细节,滴水不漏地排列在案,抽丝剥茧,让你无处遁形。
借书人怪怪的神秘感,不外来自于外在和内在两个层面。外在的,一件不伦不类的外衣,后来又冒出一块女式手表。不合身的外衣表明其家庭物质条件可能很差,这与其新潮时髦的衬衣相互矛盾,更与其个人素养相互矛盾。突然之间又多出一块手表,“三转一响”
中的手表,其贵重性虽不及缝纫机和自行车,但由于使用价值远低于缝纫机和自行车,基本上属于奢侈的装饰品。
一般情况下,像二十来岁的男女青年能够拥有自己的一块手表,大致上属于以下几类:一是参加正式工作者;二是家庭条件十分优越者;三是成家结婚之际者;四是凭借自身能力者。至于借他人手表一用的几率很低,凭借书人的素养,更不太可能借他人的手表(但也没有彻底排除的依据)。本人为拥有手表,曾经是数年的梦想,最后因为经常外出如赶车几次误事造成损失,才痛下决心买块手表。那么,借书人的新潮衬衣、手表说明了什么呢?已经开始谈婚论嫁?凭她的聪明伶俐和秀丽外貌,一旦谈婚论嫁,别说一块手表,就是十块,愿意为她砸锅卖铁的人,大概可以排队。
3.06
关键问题在于借书人是不是粘粘草,这是必须厘清、复原她本来面目的前提。告别时,她曾回转身来握过手,手掌柔软细滑——没有参与农村体力活劳动迹象。从学校出来应该最少不下两年,在这两年的时间里,她在干什么?这,又是一个需要厘清的关键问题。应该说,通过外在的物质条件迹象,还原她在干什么、有没有男朋友的本来面目即可,其他并不重要。至于内在层面,细思量不过就是见识不凡、构思精巧,所谓高智商而已。之所以认为奇怪,根源仅仅在于认识和方法的差异,一旦清楚她的系统认识和想法,将毫无奇怪可言。因此,关于她内在的奇特完全没有必要探究。
();() 摆摊设店?最有可能,或者就是出生于某个街道。否则,“连我都早已多次听到过你的大名和事迹”
,将缺乏环境条件。女式手表,衬衣新潮时髦,是否就是复原她真实面目的主要轮廓?如果是,则其家庭或自身条件就异常优越,如此本人与她的悬殊就有天壤之别了。是机会就不能放过,但需要排除不切实际的幻想。
在诸般可能中,最贴近实际的一种迹象,似乎就是:姓名(不知),女、二十岁左右,除漂亮外没明显体貌特征,高中毕业,摆摊设店,尚没有男朋友。如果这就是借书人的本来面目,肥大臃肿的外衣又是怎么回事呢?那天,几乎一整天都下着毛毛细雨,有时还房檐水成串流淌。或多或少都必须冒雨行走一段布满稀泥浆的道路,全身淋成个落汤鸡似的,对于一个女孩子来说自然十分尴尬。那么,脱掉外衣顶在头上,既可以避免头部淋湿,又能尽量避免或减少内衣淋湿,只是两袖时常会暴露在雨水中。如果是这样,就不存在什么奇怪的了。不难想象,当天被雨淋湿者还大有人在,能够有套肥大臃肿但却崭新的外衣,已经算得上是特殊照顾了。衬衣袖口湿的较厉害,挽起衣袖比较舒适一些,还可以慢慢风干。在这种情况下,摘下手表能够减少别人对她的关注程度,显然符合她的言行举止。
一个品貌出众,有充分主见的女孩子,在婚姻方面,肯定不属于听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一类,而且选男朋友更可能十分挑剔,当下尚没有意中人选。在广阔乡镇土地上,十八九岁的女孩子,是谈婚论嫁的高峰年龄段,没有男朋友的女孩子几乎寥寥无几。错过这个年龄段,将逐渐成为事实上的大龄段,甚至可能成为人们茶余饭后“孤僻”
“难处”
等代名词。因此,借书人自己及其父母,应该早已将她的婚姻提上重要议程,只是由于挑剔而迟迟没有着落。当听到本人的一些传闻后,逐步产生出好奇心,在参加婚宴时进一步听到更多人在议论,继之前来一看究竟。鉴于传言的可信度不高,所以要从窗户探身仔细审视室内。
从进入室内开始,她就认真仔细地查看她认为需要探究的一切。在参观生产场地的过程中,侧重了解到本人的理论知识。逐步认为本人是做事实而非浪得虚名的一类,并且基础知识扎实,也即对本人的考察算是过关。与此同时,她不仅运用自己那娴熟的自我推销,而且还迅速通过心理测试准确反馈和掌握信息。例如,从推荐书的过程中,能够准确获得该书在对方心目中的地位,继而通过夺其所爱,让对方在两难之中做出二择一选择,进一步准确把握她自己在对方心目中的地位等信息。从提出看书、要求本人推荐、暗示要本人送她全套,既有逻辑缜密、构思精巧,又有因势而异、随机应变。深谙心理变化过程,步步为营循序渐进。如果她先表明要把书拿到其他地方去看,则所推荐的肯定是较为普通的书刊,她也就不可能清楚并得到别人最喜欢的书籍。只有夺走心爱之物,才能看出什么是最重要。当她表明想拿走本人心爱之物,还特意提醒不归还时,本人的答复无疑是在表明:在心爱之物与你之间,你已经成为最重要。这就等于是在对方的记忆中,清晰烙下几个大字:就等你送我全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