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絮姐只要略微出手(第3页)
只是她忘了在什么地方见过郑楚锐而已。
她不在意的瞬间却是郑楚锐的惊鸿一瞥。
想到这里,闻锦荣心里又是小鹿乱撞。
只可惜。
郑楚锐是个短命鬼。
不过没关系。
既然这辈子郑楚锐暗恋的人是她,那她就有办法让元尚集团也成为她的掌中之物。
想到这里。
闻锦荣心里畅快了。
她就知道,她是天命贵女,这一世,她更是这个世界的主角。
就在此时,闻锦荣那边突然传来一道声音,“锦荣。”
马博文微微蹙眉,疑惑的问:“锦荣,你身边有其他人吗?”
而且,还是个男的。
这让马博文心里有些不舒服。
他喜欢闻锦荣,自然不希望闻锦荣和其他男人有什么牵扯。
闻锦荣面不改色的看了看不远处正在朝自己招手的姜子辰,然后道:“是我表哥。”
闻锦荣很清楚马博文对自己的心思。
他爱慕自己。
所以心甘情愿的为自己办事。
一旦让马博文知道,她和姜子辰正在谈恋爱的话,马博文肯定会立即跟她划清界限。
女追男隔层纱。
经过多日的追求,姜子辰已经成功被闻锦荣拿捏。
不过,虽然闻锦荣已经成了未来权贵的女朋友,但她现阶段还需要马博文这个舔狗的帮忙。
更何况,现在连郑楚锐都暗恋她。
那她就更不能让马博文知道姜子辰的存在了。
闻锦荣从不认为这是什么品德低下的事,更不认为这是什么绿茶行为,这不过是那些没本事的女人,在嫉妒她,诋毁她!
毕竟,不是所有女人都能跟她一样,可以同时养好几条舔狗。
这个世界上,就没有她拿捏不了的男人!
她甚至什么都不用做,就可以让郑楚锐也变成她的舔狗。
原来是表哥。
听到这个回答,压在马博文心中的巨石立刻消失,“锦荣,那你帮我跟表哥问好。”
“没问题,”
闻锦荣接着道:“博文哥,我要去吃饭了,先挂了。”
挂断电话后,闻锦荣小跑着来到姜子辰身边,“子辰。”
姜子辰主动拉起闻锦荣的手,然后跟她介绍身边的女孩子,“锦荣,这是跟我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王艳艳。”
闻锦荣抬头看向王艳艳,目光落在对方的白色连衣裙上,眉头紧蹙。
一个丑的不能看的乡巴佬,竟然也学着她穿白色连衣裙!
学人精!
真不要脸。
她有什么资格穿白色?
不知道白色是她最喜欢的颜色吗?
真恶心!
闻锦荣现在心里很不舒坦,偏偏还不能在姜子辰面前表现出来,只能装作很大方的跟王艳艳握手,“你好,我是闻锦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