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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绝宠小夫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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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第1页)

一顿饭吃完,已经是半上午了,庸王不再耽搁,叫马车在门外候着,今天第一个视察的地方就是十方镇的方圆学堂。

他们到学堂的时候,院长就站在大门口,不知是提前得了消息还是等了许久。

院长是一名德高望重的老举人,庸王对他很是客气,不仅免了他的礼数,而且像普通晚辈对长辈一样尊敬。

学堂按照成绩不同分成了十八个班,袁铭他们所在的青苗班是最有希望考中秀才的。还未走到门口,就能听到郎朗的读书声。

院长不常来学堂,当然是他们这几个青苗班的学生最清楚实际情况。于是,赵玉成便当上了临时导游,走在最前面,带着庸王在学堂里转悠,顺便做一些讲解。

学堂不算大,但是正好位于山脚下,后山风景很是不错,庸王来了兴致想在里面走走,大家自然跟随。

一圈逛下来,除了随时有人搀扶递水的庸王,都累得够呛。

院长腿脚不好,没有跟着他们一起爬山,最后反倒成了一群人里精神最好的。

午饭是院长准备的,偏健康清淡的饮食,突然吃一顿觉得别有一番风味。

庸王看大家状态都不好,大手一挥让所有人回去休息一个时辰,下午直接在十方镇城门口集合。

众人连连道谢,袁铭觉得,这次是除了送金子之后最真诚的一次道谢。

告辞了同学,袁铭以最快的速度回到了家里。

季清月刚吃完饭,正要洗碗,看到他回来,不由得惊讶:“夫君怎么回来了?吃饭了吗?”

“吃了,王爷让我回来午休,我想着正好带你去首饰店买戒指。”

袁铭道。

季清月手里还沾着皂荚的泡沫,就这么被袁铭拉出了厨房。

他踉跄几步终于站定,不可置信的指了指自己身上的灰黑色麻衣:“就这么去?不会被伙计赶出来吗?”

这是他制香的时候穿的衣服,不怕弄脏弄坏。

袁铭想了想,说道:“那就去换一套。”

“可是……”

“别可是了,快去,时间紧任务重。”

袁铭一边说一边把季清月推进了卧房。

季清月再次出来的时候穿了一身姜黄色的濡衫,衣服略厚,把他纤细的身体曲线包裹起来,笑脸微红,倒是显得他圆润许多。

“这件衣服好看,走吧。”

季清月点点头,牵住袁铭的手,让他带着自己走。

他落后半步,看着袁铭的后脑勺,心里跟灌了蜜一样甜。昨日夫君答应他要来买戒指,但是一整天都没时间,他虽然没说什么,但是心里隐隐有些失落,上午制香的效率都变低了许多。

但让他没想到的是,袁铭突然回来了,急匆匆要他换衣服,短短一刻钟的时间,他们就从家里来到了首饰店门口。

站在朱红色的牌匾下,季清月还是觉得有点不真实。

大中午首饰店没什么生意,伙计一眼就看到了他们,脸上挂着标准的笑容,操着洪亮的声音道:“两位客官里面请,买首饰还是看样子,本店各种新到款式京城里的贵人都觉得好看。”

袁铭道:“看两枚戒指。”

伙计一看他们紧握的手就知道他们是要买定情的戒指,嘴巴咧到了耳后根,要说谁的生意最好做,当然是带着夫郎妻子来买东西的人了,只要不是贵的离谱,咬咬牙也会买下来充面子。

“本店有金戒指、银戒指,二位想要素圈还是镶玉镶宝石的?要我说,您二人都生的白,镶宝石的更衬肤色,也更能突出气质。”

伙计连珠炮一样说了一堆,嘴快手更快,眨眼间,他们面前的柜台上已经摆上了好几个款式的戒指,个个都好看,熠熠生辉。

“二位看看喜欢哪个,我把空间留给你们,有任何需要及时喊我。”

伙计说完,就弯下腰走了,站在店门口继续物色新的客户。

袁铭和季清月在柜台前面的凳子上坐下,都拿在手里仔细看了看。

袁铭道:“清清挑个镶宝石的吧,给我一个素圈的,平日里都可以戴着,任谁看了都知道我们是一对。”

“好!”

季清月重重点头。

两人的手指都比较修长,几款戒指没有戴不上的,仔细试戴之后,季清月选了一枚镶有淡青色宝石的金戒指,袁铭选了一个金素圈。

前去结账的时候,伙计的脸都快笑烂了。从业这么多年,他从没有做过这么好做的生意,准备好的话都没用上不说,最后价格也没什么讲。

出店里出来,两人的无名指上都多了一枚戒指,嘴角压都压不住。

看戒指花的时间有点久,回到家没怎么休息,袁铭就出门了。

城门口,庸王和带着银色面具的侍卫上了第一辆马车,袁铭五个人紧跟着上了后面一辆,这些马车是庸王的手下专门买的,很是宽敞,坐五个人绰绰有余。

很快,被数十名侍卫包围保护着的马车缓缓启动,向十方镇下面的一个村子——东港渔村驶去。

东港渔村是位于入海口,是十方镇最大的渔村,整个镇子的海鲜鱼虾都来自这里。为了增大捕捞的效率,几年前经镇守申请朝廷拨款,在这里建了好几艘大型渔船,每日固定航线,由专门的水手负责开船,力求避免极端天气下渔民的伤亡,同时保持捕捞量。

东港渔村离十方镇有一个多时辰的车程,马车摇摇晃晃,众人都快睡着的时候,鼻尖出现了若隐若现的鱼腥味,正是从渔村飘来的。

马车里许多人都没见过海,一时间都有些激动兴奋。

村长早早得了命令带着村民在村口等着他们,一群从没见过世面的渔民,看到陌生的马车驶来,就跪倒了一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