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一千块彩礼(第2页)
温绾以为前世她条件好起来后,温父觉得都是一奶同胞的兄妹,应该互相帮衬,这才让她给哥哥嫂嫂出钱出力的。
现在看来,温父只不过单纯的胳膊肘往里拐,哥哥嫂嫂大孙子才是自己人,女儿是外人。
甚至在他的眼里,女儿有可能只是件可以变卖的商品,人家愿意出高价买,钱都收了自然没有退的道理。
他并不在乎女儿们怎么嫁,觉得嫁谁都一样过日子,只要别损失他已经到手的利益。
准确的说,不只是温父这样。
这个年代的农村都是这个情况,儿子有上学的机会女儿没有、儿子继承香火女儿是赔钱货、用女儿的彩礼给儿子当嫁妆娶媳妇……
这代父母的意识里,女儿只是辅助儿子的工具,多正常的事。
最关键的是,这时候的农村女人主权是不归自己的,在家时主权归父亲,出嫁后主权归丈夫,老了……
老了好像就没什么用了,打叫花子似的给点饭就行了。
就算她这次想办法退了谢家的亲事,还会有李家王家马家,总之到了婚龄的女儿,是不会留在家白吃白喝的,而且女儿越大彩礼越少越不值钱。
在这个年代,女人的反抗是没有用的,因为家里的男性是真会动手打你,打到你服软听话为止。
剩下一条路就是逃。
逃,又有一个新的问题,七十年代没有多少私营企业更没有个体经营户,打不了工就不了业,没有生活来源根本活不下去。
就算做个小生意,也得要有个落脚地,这个时候干什么都要有介绍信,没有介绍信根本租不了房住不了店。
女性天生自带性资源和生育资源。
她一个妙龄少女独自出门在外,跟往街上丢块黄金没有任何区别。
不是被人盯上拖小树林解决生理需求,就是被拐到更远的乡下当生孩子的机器。
不要说还有个叫法律的东西,七十年代没后来完善的监控设施和通讯设施,犯罪成本极低,追查取证成本极高。
被杀了,也很难找到凶手。
就算留在村里独立生活,缺少家里男性的保护,女性也会受到其他男性的侵害。
后世留守女童被同村数名男子性侵的新闻屡见不鲜。
她一个活过几十年的人,不可能跟后世喜欢看重生小说的姑娘似的,认为知道未来的事就能掌控一切,却没认识到即便知道未来,仍有太多条件是改变不了的。
先就改变不了大环境以及大环境下人们的价值观,还改变不了身为女性在力量上很难战胜男性的生理事实。
所以,生活不易该认怂的时候就应该果断认怂。
做着玩转世界的美梦,结果只会被世界玩的很惨。
父权制度下,嫁人是女性必走的路,与其再找李家王家马家,还不如就谢家。
最起码谢常青不打女人还按时给够生活费,这两点不仅是在打女人跟吃饭一样平常的七十年代农村,就是放到后来的二十一世纪,也很难得。
前世温雅闹成那样都不离婚,还不是因为谢常青舍得给钱。
还要什么自行车,银样镴枪头就银样镴枪头吧!
正好她这一世不想再经历生孩子养孩子的辛苦,太他妈折磨人了。
她现在还年轻,有的是机会改变命运,大不了等到还算开放的八十年代再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