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迹
求死的说说
登录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二十四章 窃心之人(第1页)

我浑浑噩噩地飘荡到这里时,亥糜客栈已经在夜山林开了很久了,据一些魂体快消散的小二的说法,这间客栈在他们初初死去时就存在,而且那时也有和现在的他们一样的老鬼,在客栈里干活儿。

至于客栈的主人,则是从来没更替过。

一具魂体从人死后凝结为鬼的那一刻算起,一直到其濒临消散之时,少说也得三五百年;而按那些老鬼所说的话来看,老板娘至少活了将近一千岁了。

老板娘不是个爱说话的人,当初她收留我在这儿的时候,只是淡淡地说了句,这顺眼丫头是个有能耐的。

此后便是几个小二把我请了进去,刚死去的我意识不清,跟着他们就飘进了客栈。

那时的客栈还不像现在这么大,只有现在整个山庄当中的那个大堂,老板娘住在三楼尽头的房间里,小二住在一楼后首的棚屋里,客人们则是在二楼住下。

我那时还是个被逼着嫁人换钱的小姑娘,家里人在我及笄之后就当即把我“卖”

给了村口的王屠户做媳妇,听村里人说,我这还算命大,不然再晚点出生,有了男孩之后,我家压根不会再养个女孩。

盖上红盖头出发的时候,我满脑子都是害怕。

王屠户家虽然有钱,可是他不知道为什么,老死媳妇;村里人都说,王屠户是个坏种,小时候找他爹要钱,他爹不给,一气之下就把家里点了,整个王府被烧了一半有余,也就此被他爹逐出家门。

被逐出家门之后,这王屠户不知从哪学了一手屠户的本事,来咱们村买了块地,自己修了间房子,也就在村子里落了脚,名声也一并隐蔽下来,直到后来才被村里人发觉。

没多久,杀猪多少赚到几分银子的王屠户便讨了村里孙家的姑娘做媳妇。孙姐姐是个可好可好的人,镇上赶集的时候十多岁她去买菜有时也会带上四五岁的我,还会拿自己的私房钱给我买糖人吃。

可是孙姐姐嫁进王家之后,不到两个月人就没了;给她娘家人急坏了,人刚死就浩浩荡荡十来人闯进了王屠户家里,质问他到底做了什么,怎么就把他们家捧手心里的宝给害死了。

听村里人说,王屠户当时就漫不经心地说,他给钱了,这姑娘是他家的人,死了就死了,让孙家人别来他门口撒泼,最多再赔他们三贯钱,他们爱要不要。

那天人多眼杂,我趁乱混进了灵堂,悄悄掀了棺材看,孙姐姐身上青一块紫一块,脸上还有没消彻底的巴掌印,肯定是被王屠户打死的!

我气冲冲出来和孙家人说了这事儿,他们却好像毫不在意,支支吾吾地说这事他们不管了,让我别瞎掺和,管好自己就行。

自此之后我怕极了王屠户,出门就躲着他走,生怕这个能打死自家媳妇的人哪天一抽风把我也顺手打死了;村里也有了流言,说他是个坏种,小时候就把自家烧了。

没想到过了不到三年,我刚刚及笄,就被王屠户花了二十贯铜钱买去了他家做续弦。家里人都说好,没想到这个赔钱货还能卖出这个价码,根本没人在乎王屠户把前个媳妇打死的事,也不管他小时候把自家点了,是个坏种。

他们都只图那些钱,压根没人在乎我。

过门当天,我思来想去,一是怕王屠户打我,二是惦记着给孙姐姐报仇,干脆在交杯酒里下了毒,本想着把王屠户给毒死,自己当家,可我没想到,交杯酒是要两口子换着喝的。

开弓没有回头箭,毒不死王屠户我自己求个解脱也好,至少不会受苦。

我一口喝完了交杯酒,王屠户急匆匆地要入洞房,被我劝住,说让他等我看看家里再提这事。

在王屠户家里溜达了一圈,肚子越发痛了起来,我心一横,把后屋的柴房一把火点了,自己又回到洞房。

刚走进洞房,我就吐了好几口血,把王屠户吓了一跳,问我是不是有病,挨千刀的程家怎么没早点说这事。

我笑了,嘴角还淌着血,我和他说,孙姐姐叫我来找你讨债来了。

听了这话,王屠户面上一慌,又听到外面在喊走水了,心下觉得不好,推开我就要往外跑,他的命金贵着呢,怎么能为个小娘皮死在这儿。

我被推倒在地,一只手扯住他的裤管,然后奋力爬到了他旁边抱住他,嘴里只念叨要他偿命;王屠户对我又踹又打,破口大骂,让我滚开,别缠着他,别拉他去死。

可笑,我被他二十贯钱买下,早已经是他的人了,夫妻本来就该同甘共苦,不是么?

我只死死地抱住他,面上挂上开心的笑意,我知道,今天他必死无疑。

大火逐渐蔓延了整座房子,把我和王屠户都困在其中。

看着他的满脸绝望,我肚中突然就不疼了,我笑吟吟看着他,说:

“和我一起下地狱吧。”

然后彻底毒发身亡,此后就来到了夜山林,没有意识地飘荡,一直到飘到了亥糜客栈,接着就是在老板娘手下做工。

进了客栈,我被安排到三楼和老板娘住同一层,我印象里从没见过她,她却老是说我命苦,可我都没说过我生前的事。

那时候我就知道,老板娘八成是个神仙。

只有神仙才会前知五百年,后知五百年,只有神仙才会能活上千岁,只有神仙才能在这个诡异阴森的恐怖地方以活人之躯生生建起一间山庄大小的客栈。

客栈里的客人分两种,一类是活人,一类是死人;活人总会被算计死,而后就成了死人,在店里做托也好,用灵魂和老板娘抵账也好,就像把自己卖给了客栈似的。

但要我说,就是图这个地方安全,夜山林里可有得是的恶鬼妖魔,就连我这种一杯毒酒给自己撂倒的,也摇身一变成了红衣女鬼。

此后便是我在客栈里做小二,看着客栈越来越大,还开了赌馆和茶馆,我就一边做工一边悄悄观察荷官,学着他们的技术,直到某天老板娘叫我不要再瞎张望了,以后我也有自己的赌桌。

我就改名成了妙手,做着屠杀活人的活儿,虽然心底抗拒,但是为了报答老板娘的收留之恩,我还是做了。

我印象里,老板娘没怎么出过手,唯独一次,一尊大妖来亥糜客栈找茬,老板娘只是站在门口抽了他一个巴掌,就把他抽了个半死,口里叫苦连天,还给老板娘磕了两个头,才让老板娘放过了他。

老板娘当时只说了一句话:

“再来这儿闹事,亥糜客栈就有新的包子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