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第2页)
琅嬛的问题,实在有些好笑。
“唯有上神,才能与天同寿,万古不朽。”
司命对上她的目光,徐徐道。
天地之间,唯有上神与天魔,才能与天地同寿,历浩劫不灭。
无论独得天地钟爱的神魔,还是修为高深的仙妖,寿命终究都是有限的。
哪怕以寿命悠长著称的天生灵物,活个几十万载,遇天人五衰,天地浩劫,一样也会化为飞灰。
司命不想死。
她还记得自己的师尊,那位第一任司命逝去的模样。总是风流温雅的男人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将司命的仙格交给了自己。
他的腰佝偻下去,墨发一寸寸染上霜白,失去仙格之后,他便飞快老去,似乎用短短几个时辰,就走完了凡人的一生。
他以凡人之身升仙,生命的最后一刻,又作为凡人死去。
司命看着自己面前鸡皮鹤发的老人,缓缓握紧了手。这是她第一次意识到,仙君的寿命,也有尽时。
在师尊死去的那一刻,不过数百岁的司命继承了司命这个称号,成为三重天上掌管人妖命运的司命仙君。
谁也不知,她心中已经开始畏惧命运。畏惧,自己将会与那个老去的男人相同的命运。
“你这样心性,如何能做上神!”
琅嬛眉头紧皱,为了成为上神,连自己的亲生女儿都可当做棋子摆弄,何况旁人。
师尊说
过,身为上神,当怜苍生万物,有悲悯之心。司命这样的人,若成上神,只怕六界水火滔天,无数生灵受难,她也不会有丝毫在意。
对此,司命只是轻蔑一笑。
“不久将有能继承司命仙格之人飞升,到那时,你绝没有再能活着的理由。”
琅嬛心中一寒,她甚少觉得厌恶谁,司命当属第一。
“我等着那一日。”
司命淡然道,不曾为她的话变色。
一千七百年间,天下再不曾出一个能继承司命仙格的仙君,若非确定司命被困在此处,什么也做不了,琅嬛真要以为她做了什么。
没有心情再与她多说,琅嬛旋身,消失在虚空之中。
*
九重天上,逝水宫。
高大的枯树上,离央与风玄殷并肩而坐,夜色如水,一弯新月悬在天幕之上,月光朦胧而温柔。
“没想到时隔多年,一起喝酒的会是你我。”
风玄殷向离央举了举酒坛,含笑道。
从前离央和风玄殷的关系,实在谈不上亲近。
“我还记得你初来玉朝宫的时候,修为低微,见什么都觉得好奇,活像个没见过世面的野丫头。”
“偏偏他还收我为徒。”
离央靠着树,手中也握着一坛酒,觑他一眼道,“我还记得你那时便同师姐说,我是个麻烦,要远着些还好。”
离央口中的他,自是指的明霄。
风玄殷笑了起来:“原来你还记得。”
“是,当时我一眼便瞧出来,你必定是个大麻烦。”
身为魔族
,竟然常怀柔善之心,对人毫不设防。这样的性情,实在不像魔族,也实在太容易受伤。
“关系若是太亲近,便你是个麻烦,也得好好护着,不叫人欺了,费心费力。索性不如远些。”
风玄殷不在意地道,“毕竟你师兄这辈子,最怕的就是麻烦。”
“那在天问殿上,你又为什么要出手?”
离央转头看向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