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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姐姐你也被卖给傻子当媳妇吗(第1页)

许以安说,他愿意给她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只要她回去,肯给姜家所有人下跪磕头认错。

保证以后再也不偷东西,乖乖听话做好保姆本分内的事情,他今天就不送他去派出所。

南初直接拒绝了。

姜玉华的那双皮鞋是在商场购买有收据,查证确定是三十五块一双,金额不大,双方和谈就行,但她不配合,所以被拘留十五日。

她被关了起来。

许以安走之前复杂地看了她一眼。

他说,他从未想过,有一天她会变得这么不听话,希望她在拘留所里好好改造,要不然就把她送回乡下。

他想。

她很爱他。

为了不离开他。

以后肯定会听话懂事。

可是他忘了,南初是人,不是宠物。

她已经不爱他了,自然不会一味的听话,特别建立在一次又一次地伤害上,她有自己的判断和选择。

最重要的是这里已经不是偏僻的农村,这里是她熟悉的大城市,她有脚会自己离开,也能找到求生的路子。

许以安一走,南初报了案。

说自己在六年前被邻居联合人贩子拐卖,卖到偏僻的农村,给一个植物人冲喜,而买家就是刚刚那个人的母亲。

于是,她从犯罪者,成为受害者。

公安问她为何现在才报案。

她解释,她被卖到的地方是偏远农村,没钱,也不认识路,说的话也没有人相信。

通过调查,她确实是京都人,却并没有人前来报失踪,便打电话通知她的父母来一趟,对方表示忙,没空,让她自己回家。

无奈。

公安只能送她回去。

南初父母都是医生,平时很忙,不在家,所以当她重新回到医院职工房的时候,迎接她的是她的妹妹,南婉。

南家真千金。

当年就因为她,南初被赶出家门。

南婉看到南初被两名公安带回来的时候,那水汪汪的大眼中闪过一丝诧异和惊慌,但一下秒却恢复成和颜悦色的模样。

很惊喜的喊道,“姐姐,你离家出走六年,终于舍得回来了,要是爸爸妈妈知道了,他们肯定会很高兴。”

“都怪我不好,当年要不是我摔坏姐姐的英雄牌钢笔,姐姐也不会离家出走,我后来才知道那是沈哥哥送给你的生日礼物。”

南婉口中的沈哥哥,叫沈贺然。

他是南初的未婚夫,其父母都是大学教授,书香门第,祖辈是共所以在六七十年代平安无事,与南家是世交。

“爸妈在家吗?”

南初问。

南婉摇了摇头,“爸妈不在家,这个点他们在医院上班,”

她小心翼翼地看了一眼两个公安,弱弱地问了一句,“是姐姐做了什么坏事吗?”

“不是。”

公安回答。

“哪是?”

南婉眨眼,很是好奇。

“你姐姐六年前被人贩子拐卖到偏远农村,现在才回来报案,我们需要你父母确定她身份。”

公安如实回答。

“啊,姐姐被人贩子拐卖到了偏远农村,好可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