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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第3页)

回去了。

“……”

脑子里闪过什么,周然低头拿过手机,切换屏幕找到联系人。

刚打算拨出联系人号码的瞬间,摸鱼搭子的电话打来。

——

周五的上午,已经连续几天没人陪着摸鱼,程向出完外勤回到办公室,每天都是重复的无聊工作,整个人在忙里闲得慌。

然后就有事情送过来了。

监察处一直挂着街道办的招牌,但这附近民生治安都好,从来没有真做过街道办的事,也没有人来找。

然后今天就有人真把这当做街道办并找来了,就在大厅,说是从很远的地方过来找朋友,结果却迷路了。

虽然每天各种事情一堆但真遇到过这种事,也根本不会处理这种事,前台的人火向上面求助。

事情果不其然落在了包处理各种杂事的后勤部,最后主任一招手,落在他头上。

处理杂事总比枯坐在电脑面前编报告好,至少还有人陪着唠,主要没得选,他于是去大厅了。

迷路的市民坐在大厅角落的会客桌边上,穿着身朴素的白衬衫,戴黑框眼镜,看着斯斯文文,甚至有些过于朴素。走近后才注意到人视线定在虚空一角,很显然在走神。

他刚想着措辞让人回神,结果就视线看过去的那么瞬间,人转头精准地对上他,镜片后的瞳孔看来。之后人眼睛一弯,从座位上站起,笑着打了声招呼。

和打扮的一样,人笑起来也透着股朴实感,看着老实无害,甚至显得有些温吞。

对方自我介绍说姓陈,叫小陈就好。

程向条件反射一摆手,说叫自己小向就好以示平等。

两个人一起坐下,小陈说:“小向你好。”

说完后又他陈述了遍自己已经说过的诉求,拿出张小纸条递过,说:“我从y市来的,我朋友一年前来了a市,这是他给我留的写了住址的纸条。”

小向接过纸条。

纸条已经泛黄,上面没有原本应该在的写了住址的字,只剩一大片晕开的墨迹。

不开玩笑地说,一个字也认不出来。

小陈垂下视线,说:“我朋友之前不告而别,就留这张纸条,我不小心给……喝水的时候把纸条打湿了。”

程向:“……”

这很明显是哭湿了吧!很明显打湿纸的不是水是泪水吧!

留个纸条不告而别的真的只是朋友吗!哭成这样真的只是朋友吗!

短短两句话,一个负心朋友负老实人的心的故事已经在脑子里浮现,程向的腰都不自觉直了些,帮着搭话说:“好狠心的朋友。”

完全是交友不慎。

幸好他没有这样的朋友。

小陈说:“他一定有他的苦衷。”

老实人身份坐实了。

程向替老实人叹了口气,嘴一痒习惯性想顺着话题继续往下唠,好在想起来自己是街道办的人,于是忍住了,客观陈述事实道:“是这样的,我们这不包找人,要是实在有什么事情,可以出门左转1oo米找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