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2 章(第3页)
靳修臣笑起来:“要我陪吗林林。”
周煜林:“不用了,我自己去就好,很快就会回来。”
是陆序帮他找的房子谈好了,房东说,需要本人过去看一下房子,然后签字走合同程序。
周煜林怕他不声不响地走了,会让靳修臣察觉到什么,到时候发起疯来他招架不住,这才借着这个机会,先打个预防针。
靳修臣:“那好吧,我乖乖在家等林林。”
目的达成,周煜林浅笑,这是他今天,露出的第一个好脸色。
靳修臣的心情,被这个笑抛上了天,心脏都软成了云,忍不住凑上去亲他。
—
在去锦城前,周煜林把伴伴托给了陆序。
因为靳修臣已经好久不管伴伴了,甚至是看到它就烦。
伴伴现在身体虚弱,有时会管不住随地大小便,靳修臣根本没有耐心收拾,更没耐心给它按时喂饭喂水。
周煜林不信任靳修臣,陆序又很喜欢小狗,以前有养过宠物狗的经验,托给他正好。
出发那天早上,靳修臣因为公司有事儿走不开,就让陆序送周煜林去机场。
路上时,陆序看周煜林坐在副驾驶座上,一直望着窗外出神,随口问了句:“真的决定好了?舍得吗?不会后悔吗。”
他了解周煜林的性格,这一步一旦迈出去,就绝不会回头。
不知道为什么,他怕周煜林后悔,怕周煜林离开后会更痛苦,但又期待着周煜林离开那个人。
周煜林静默了很久:“没决定好,舍不得,肯定会后悔。”
陆序张了张嘴,哑然。
真搞不懂这些谈恋爱。
都有点癫。
周煜林:“但还是要往前走……”
哪怕慢一点,也要往前走。
咬咬牙,狠狠心,逼着自己。
周煜林嗓音变得飘忽:“这段时间我一直都很恍惚,我想象不出没有他的未来,好像我的人生会在离开他后,再也不存在……心脏很痛,像是在被一只手掏走,那种感觉很可怕。”
“那种感觉,让我想不顾一切地抓住他……我可以卑微地乞求他,放弃自尊和骨气,只要他还愿意爱我,还愿意跟我在一起……”
这就是致盲效应,人在感觉要失去某样东西时,会倾其所有、拼尽全力地去挽留。
陆序听得心情复杂,他没谈过恋爱,不太懂那种感受。
周煜林笑了下:“但那就不是我了。”
如果他真的低头乞求,求着靳修臣跟他在一起,求着靳修臣爱他……
那他宁愿自己死了。
这十年,靳修臣对他倾尽爱意,才把他从父母去世的悲痛里拉出来,养得这样明朗美好,如果他轻贱自己,是对过去十年,竭力挣脱出泥潭的自己的不尊重,是对少年靳修臣努力的践踏。
哪怕如今的靳修臣已经变了,但过去的靳修臣,永远是周煜林心里最明亮的月光,他不愿去玷污。
而且周煜林是个很记仇的性子。
他太清楚了,就算他把靳修臣求回来了,往后的日日夜夜,他都会清楚地记得,他低下头求靳修臣的那一幕,会记得这份爱是他求来的。
然后陷入下一个自我折磨的死循环,两个人也还是走不到最后。
所以,现在慢慢离开,是最好的选择。
在一切,都没有变得面目全非前。
陆序:“那你,打算什么时候分手。”
周煜林垂下眼:“快了。”
或许是,下一次靳修臣伤害他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