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第2页)
不言挎着大篮子在雨后的林子里找蘑菇,鹿鸣慢悠悠的在后面跟着。
鹿鸣对采蘑菇兴趣不大,主要是为了遛娃。
要是能有机缘知道阿炎的下落就再好不过了。
但他一直没能跟阿炎重逢,一度让鹿鸣怀疑是他自己的感知出了问题,这片地界就这么大,阿炎能去哪儿。
小秃头不言也越长越大,脑袋上已经长出了寸长的头。
衣服鞋子也眼见着小了,昨儿不言就一直跟他比划,说鞋子顶脚。
鹿鸣也是头一次养人,他知道人族长得比灵鹿快,没成想这么快。
鹿鸣遥声喊他:“秃头,不捡了,我带你下山去集市逛逛。”
鹿鸣带着不言到集市上买了双合脚的新鞋,又买了两身新衣服。
不言比同龄的小孩要长得胖,衣码也比旁人大一个号。
买完了衣裳,两人又去买了些蔬菜鸡蛋。
鹿鸣付过钱,牵着不言回家去,路过城门角楼时,眼尖的看见墙根上有星星点点的暗红血迹。
这地方怎么会有血呢?
鹿鸣多看了一眼,肋骨处突然毫无征兆的疼了一下,像是剪子的尖头插|进了骨头里。
“嘶……”
鹿鸣用手指揉了揉,不言紧张的看向他,问他怎么了。
“没事。”
说着,鹿鸣又奇怪的看了眼墙根的血迹,带不言离开镇子。
不言早就饿的前心贴后背了,回家之后眼巴巴的要吃饭。
鹿鸣洗了手,给不言做饭。
做饭是难不住鹿鸣的,他从前不做,只是单纯有人宠着,懒散罢了。
如今有人赖着他,他也只能收了从前的懒惰性子,当起良家妇男,想着怎么把小秃头养得壮壮的。
不言撑着脑袋看鹿鸣做饭,襻膊束起他的衣袖,露出两根的手臂,铁锅颠起的时候,肌肉随之紧绷,可以看到鹿鸣手臂上流畅平滑的肌肉线条。
不言耳朵红的偷偷想,鹿鸣腰腹上也有薄薄的肌肉,他睡觉的时候摸到过。
鹿鸣算不上壮,可也绝对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之人。
鹿鸣能一只手抱起他,能轻松的颠起沉重的铁锅,可以抱起水泥砖瓦到房顶修补漏洞,也可以掬起一捧甘甜的泉水给他解渴。
不言目光崇拜的看向鹿鸣,鹿鸣就是天神!
他好想快点跟鹿鸣比肩哦。
鹿鸣早就习惯了不言盯着他做饭,做好之后不用喊他,这个小馋熊就会颠颠的跑过来。
不言吃起饭来总会给人一种级好吃的感觉,吃高兴了还会自己笑起来。
除了不爱吃菜。
凉拌的苦菊只吃了一口,就全都吐了出来。
不言一脸痛苦的皱眉,指着那道苦菊:[这个菜好苦!]
鹿鸣往自己嘴里放了些,还好吧,他吃着挺清火的。
他怕不言肉蛋吃的太多会上火,特地买了些苦菊,这只娇里娇气的小和尚,一点苦都吃不得。
孩子越大越难养,刚从佛寺放出来的时候,也没什么挑食的毛病。
不言又硬着头皮往嘴里塞了一口,面目狰狞,跟要他命似的。
鹿鸣失笑:“不爱就吃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