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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婉坐在吧台上,喝着威士忌,看到顾言之过来,她眼睛一亮。
“言之。。。。。。”
顾言之坐在了她旁边,冷漠道:“别这么喊我,沈小姐,我们现在已经不是未婚夫妻了。”
沈婉听着顾言之撇开关系的话语,有些难受。
“顾言之,我喜欢你。”
她将酒杯里的酒一饮而尽。
顾言之看着她,皱着眉:“你喝醉了,我知道你有喜欢的人,这是圈子里大家都知道的。”
沈婉笑了笑,眼神里闪过一丝落寞。
“我没有喝醉。”
“的确,我是有个喜欢的男人,但你不知道那男人就是你么?”
“你难道根本没有怀疑过,为什么我会和死去的林芸有五分相似么?”
“顾言之,难道你真的忘记了你小时候救过的一个小女孩吗?”
听着这几句话,顾言之眼神闪烁。
沈婉喜欢的人,是自己?
他思绪渐渐回到从前,在七岁那年,他确实意外救了个被欺负的小胖孩,当时的她正被所有人欺负,甚至上升到了人身攻击。
顾言之从小就比较早熟,顾家在圈子里也是属于金字塔尖的,所以在他出手后,那些小孩都不敢再有动静,他也顺带着说了几句话。
意思就是胖瘦与美丑无关,心灵丑恶的人才是真的丑。
原来,那个穿着大码公主裙的小胖孩就是沈婉吗?
“所以呢?”
顾言之问。
沈婉见他终于想了起来,十分高兴:“你想起来了?我本来想以新面貌来见你,我都已经成为了你的未婚妻,可你却。。。。。。为什么?”
顾言之面上表情不显:“为什么?因为我根本不喜欢你,所以当然没必要继续和你维持婚约。”
“你现在找我是想做什么?”
“我。。。。。。我想重新和你在一起,我想要得到你的心,我想要你喜欢我!”
沈婉看着顾言之帅气冷峻的面庞,痴迷般说出这句话。
顾言之眼神带着嘲弄:“呵,所以我救了你,你现在却要恩将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