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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暮送沈黎回了家。
上了个厕所的功夫,沈黎已经换上了真丝吊带睡裙。
姣好的曲线在昏暗的灯光下若隐若现。
程暮一坐上沙发,沈黎便勾住他的脖子,吻上了他的唇。
程暮浑身一僵,心神开始游离。
他很清楚沈黎是在邀请他做什么。
程暮看着沈黎迷·离的双眼,光洁的额头,眼前却莫名地浮现出岑朝朝额头上的淤青——
在桌角撞了一下,淤青就直到今天都没消。。。。。。也不知道她的肠胃好些了没有,晚饭吃了什么呢。。。。。。
他鬼使神差地推开了沈黎,站了起来。
“你饿了吧,我去煮点吃的。”
话音未落,他落荒而逃。
留在沙发上的沈黎错愕地看着他。
他不是喜欢自己很久了吗?
难道说,他真的对那个岑朝朝有感情?
不会的,程暮那么多次为了自己抛下岑朝朝,他对自己肯定是真心的。
沈黎望着厨房里那个俊逸的身影,勾起了一抹自信的笑。
厨房中的程暮正望着冰箱里的速食馄饨出神。
这馄饨个头很大,且包得粗糙,丝毫不似岑朝朝平日给他包的那般小巧精致。
好像自从他夸赞岑朝朝包的馄饨好吃之后,她每隔几日便会给他包上许多。
平常也是,朝朝总会把三餐打点好,从来没让他下过厨。
以至于他今天才意识到,自己连个馄饨都不会煮。
照着教程把馄饨下了锅,程暮习惯性地喊了一句:
“朝朝,煮成这样可以吗?”
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后,程暮愣在了原地。
“阿暮,你在喊谁?”
沈黎拄着拐杖走到厨房门口,一脸不快
“程暮,你现在就发朋友圈官宣,说我沈黎才是你交往了五年的女朋友!”
看程暮不做声,沈黎更加不满,走上前一把抱住了他。
“你快发嘛,不然人家再也不理你了。”
程暮愣在了原地,大脑一片混乱。
他忽然想到,跟岑朝朝在一起整整五年,他都没有给过她一个公开的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