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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再选书童(第2页)

但他自认为最多中上之姿,又落了太多基础知识,寻常方法根本无法弥补。

后来他干脆一狠心,开始用笨方法——死记硬背。

他从小学课本开始,也不管理解不理解,就是一个字一个字,全部背下来!

在这个世界背七天书,然后在原来的世界用七天时间慢慢回忆,在脑海里试图理解。

这方法唯一的优点,可能就是能利用他比别人多一倍的时间。

很适合他的情况。

后来学了点生物,他就叫这种方法叫反刍法。

一开始其实效率并不高。

他记忆力又不是天生群,最初的时候,七天后能记住的也不到十分之一。

倒是后来他又去学了一些什么记忆宫殿记忆法之类的乱七八糟的方法,加上对这种学习方法慢慢的熟练。

他如今不敢说是过目不忘吧,一本书读个两三遍也能记住个八九成。

比起那些真的学霸的学习技巧,这种方法实在是又傻又累。

但另一方面来讲,他的基础反而打的非常好。

成绩也稳步提升,中考时能进清水高中也许是靠着父母遗泽,但如今能稳定在班级前二十。

毕竟旁人是上了五年学,郑法是实打实背了十年书。

其中辛苦和努力,不足以为外人道。

……

七天后,再次回到玄微界的郑法,除了满肚子的肉,还带着满脑袋的知识。

甚至听郑母说话的时候,他反应都慢半拍。

还是小妹的高声欢呼让他回神。

“夫人真不让王贵回去当书童了?”

郑法一愣,这可不是小事。

虽然看起来只是个书童的位置,但对庄子里的这些佃农来说,也算是一种阶级的跃升。

“对啊,听说王管事这两天到处托人说好话,但夫人已经说了要再选书童,不要他家的了。”

郑母说起今天在庄子上的传闻。

庄子本来就不大,王管事往日风光,也不是没人眼红。

更何况,王贵回家在赵家也不是一件小事。

这两天庄子上的八卦都是这个。

郑法想得比母亲妹妹都深一点。

在他看来,王管事是很有野心,甚至是很聪明的人。

短短五年,不仅当上了田庄的管事,更是入了夫人的眼,儿子都成了少爷的书童。

不可谓不厉害。

日后成为夫人少爷的心腹人家也并非不可能。

如今丢了书童的位置倒是小事,反而是恶了夫人,才是王管事一家害怕的。

“夫人肯定是看出了王贵是个大坏蛋!”

小妹郑珊绝对是表现得最高兴的那个。

“嗯,夫人是个好人。你们爹走的时候,她还专门给了咱们十两银子。”

说起夫人,郑母话里也不无感激。

“夫人是个好人!大好人!”

郑珊点着小脑袋重复。

郑法看她俩有点有点敬仰的小表情,不由想起另一个世界一位先贤说的那句话:

“……做稳了奴隶的时代和争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