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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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已经决定好要辞职了吗?”
沈翌已经升职,在这家子公司遍布了全世界各大洲的科技公司里,沈翌是其中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分公司的最高执行人。
更何况他才只有33岁,听起来是那么令人艳羡。
沈翌点点头,“决定了,等到offer下来我就递交辞呈。”
“数学吗?还是斯坦福?”
“数学。”
沈翌说:“多伦多。”
“我以为你还是会去旧金山,毕竟你在那里待过。”
徐清旖感叹,“加拿大啊,还是东边,太远了。为什么去那么远?”
沈翌看了看她,身后巨大的落地窗外飞过一架飞机。
他在轰鸣声中开口,声音很轻,徐清旖几乎要听不清,他说:“因为那里有五大湖。”
沈翌可以另外在城外靠近安大略湖的地方租一间小木屋,他可以养一只狗和一只猫,在傍晚时分牵着它们出去散步。
他从没有见过加拿大的黄昏,但他觉得那应该和旧金山看起来差不多,等到夜晚时一个人入睡,小猫会趴在自己的被子上,小狗会睡在自己的床边。
好像和这么多年以来都一样,又好像有哪里不太一样。
大概是他多了两个陪伴。
2004年四月,沈翌递出辞呈后的最后一份工作,是要去与北京奥委会谈一项数字影像产品服务项目。这是沈翌日程内的最后一项任务。
斯敏文情绪很低地整理资料,她已经跟着沈翌工作了好几年,从最开始的总经理二秘到副总经理秘书,现在成为一秘,沈翌是他见过最好的上司。
沈翌感受得到她情绪不高,从两天前他告诉斯敏文自己已经辞职以后,对方看着他行程表上越来越多的空白,话也越来越少。
她和她的丈夫请沈翌吃饭,斯敏文表达自己的不舍,问他怎么坚持了这么多年却忽然放弃了。
沈翌说:“因为有更重要的事了。”
他叫斯敏文的丈夫为小陈,但其实对方年纪比他小不了几岁,沈翌说:“她不是跟着我时间最久的秘书,但是她是我见过最认真工作的人之一。有些话我说出来可能不太合适,但我仅仅是以她朋友的身份去说,如果未来你们有意见不统一的时候,你要多多体谅她。”
“她年纪不大就来到这里,人生地不熟,为了你又一个人留在这儿,需要很大的勇气。”
沈翌21岁时遇见过一个女孩子,她小他三岁,后来为了自己远渡重洋。
那时候沈翌很年轻,很多事都欠缺考量。
如果当时他再聪明一点,在刘局长提出送女儿去旧金山留学前就看出来她对自己的感情,或者拒绝她的舞会邀请,又或者是在告诉她自己有喜欢的人时再坚定一点……
沈翌觉得自己愧对她太多。
前段时间回黎江看万师傅,万师傅说语潇似乎已经有了孩子,她应该生活得很幸福。沈翌这才后知后觉地想起来,这些年里斯敏文总让他觉得很熟悉的原因,正是她和刘语潇太像了。
年轻开朗,活泼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