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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第1页)

他坐在那里吃席,旁边有几个高中好友。大三元作为广州老字号,平时难得登堂,登堂必是全家盛装出席的"

食肆"

。大家说说笑笑,他皮笑肉不笑。

李菲菲看出来她弟弟附近有低压气流,又惦记起那个叫罗爱君的小女生,说:"

咦?那几位老邻居呢?怎么不来?"

"

爱来不来,脚又不长我身上。"

船头当兵去了,至于爱君,人家的原话是:"

怕大三元把我嘴养叼,由奢入简难,不去。"

借口真清奇。这口气郁结于胸腔久久不能散。

李菲菲了然于心,打趣道:"

爱来又是哪个小妹妹?是叫爱君吧。连人家名字都念错,难怪人家不来。"

"

不好笑。"

他越想越气,隔天又跑去找她。结果看见她和一个男生有说有笑走在回家路上。眼珠快喷火,原来不是怕大三元,是他面子不够大,魅力不够深。

气到极处,反生出不寻常的冷笑:"

哟,去哪里回来?"

斜阳西照,从长长的树影下突然冒出一个人,像从地里生出来的怨气,爱君先是吓一跳,等看清来人,翻白眼,"

书店。你来这里做什么?"

去书店!

在他看来,书店是个进可攻退可守的最佳场所。一男一女,挨在一处同看一本书,不经意抬头,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谁受得了啊。

贾宝玉和林黛玉不就是这么一块读书的么。

假使一方看不中另一方,书店又成了心无旁骛共同上进,为新中国之崛起而读书的伟大场所,遮掩一切的尴尬和不和谐。

高中班上也有女生约他去书店,被他断然拒绝。他寻思哪天也约爱君去书店,没想到被人捷足先登。

"

书店啊?下次叫上我啊,我也喜欢逛书店。"

"

大哥,你家太远了"

"

我不是给你我家电话吗?"

"

没钱打电话。"

"

市侩!下次我带你去书店就对了,好好洗涤灵魂"

,想想又追加补充:"

图书馆也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