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第1页)
“别怕呀,”
宋小赢的声音愈发阴寒,“这汤叫‘霸王别姬’,就得要现杀现做才好喝!”
“……”
野山鸡拍翼的声音窸窸窣窣,易卿尘不敢妄动,紧张地与它面面相觑。
宋小赢道:“这野山鸡是长白山深山老林里现抓来的。这畜生啊,说来还有点儿好笑,本来是只山鸡,长了几根漂亮羽毛还以为自己是凤凰了,据说它被陷阱绊住的时候,还跟那儿抻着脖子唱呢!”
宋说着将一只手搭在易卿尘的大腿上,眼神一变,问道:“你说可笑不可笑?”
易卿尘紧闭着泛白的嘴唇,默而不语。
“易老师看过电影《霸王别姬》吧?”
宋小赢说道,“那袁四爷为了给他心爱的程蝶衣补气血,做的就是这道汤。你今天有口福了,平日里唱歌辛苦,正好补一补。”
易卿尘想不起《霸王别姬》里的桥段,只隐约记得那电影很是压抑,最后张国荣演的程蝶衣刎颈自尽了。
“来,上菜吧!”
宋小赢阴寒地吩咐道。
身后的男人闻言紧捉住那只野山鸡,移至易卿尘面前,举在锅子上方,随即亮出手中银色短刃,“刷”
一下划过它的脖子。野山鸡哀啼一声,发狂挣扎,动脉里的血瞬间飙了出来,鲜红色飞溅在易卿尘的脸上和白衬衫上。温热又咸腥,是一只畜生的贱命留下垂死的温度和气味。
易卿尘头皮一阵发麻。
野山鸡的脖子断了一半,耷拉着,再也发不出声音。翅膀还偶尔扑腾,带起它深蓝色和翠绿色交织的光泽羽毛,犹如死亡了的艺术一样瑰丽。
男人用小刀一点一点地将它脖颈上的口子划得更张。血,汩汩流入锅中沸汤内,那嫣红及时化开,融入奶白的汤汁中,汤汁由白变粉,再变深,仿佛一座火山的大口,吞噬着,一滴两滴……直至血尽。
野山鸡只剩一副空了的躯壳,男人收起刀,带着野山鸡的尸体退到了众人身后。
宋小赢瞟了一眼易卿尘比墙壁还白的脸色,满意地笑了笑。他站起身,拿起一只精致的白瓷碗,用汤勺搅动着锅中原本不知是什么的肉,边盛汤边说道:“趁热喝,这么金贵的东西,别浪费了……”
空气中弥散着一种味道,混合了血肉和动物内脏,是一种刺鼻、腥臭的热味。
沈鹤衣在一旁冷眼旁观,看着那一碗血汤,语带双关地对他说:“小易,光是好好弹琴就用不着补气血了,何苦非要唱歌呢?你自己掂量掂量。”
易卿尘确实被这一切惊住了,惊到毛孔冰冷,冷到血液里去。人都说杀鸡儆猴,可他此刻不是“猴”
,而是那只“山鸡”
。这屋子里手执利刃的人无非是想不费吹灰之力地解决了他,用来警告敲打他背后的“主子”
。
易卿尘不能就死,更不能做一只任人随意宰杀的“山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