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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2页)

正想着呢,就听她说:“对了,我正要跟你说件事。过几天我们帮会要组织聚会,大家来我这里聚齐。”

记忆中,上官早就入了她的帮会,又怎么会错过这次与她相见的机会。所以我根本无需再问。

“到时候你来么?”

她乞求地看着我。

“当然。”

我说。自己的人自己要看管好。实际上,她还不算真正意义上的“自己人”

呢。

我俩这些天发乎情,止乎礼,连个吻还不曾有。我是想来日方长,细水长流,文火慢熬。让她,也让我有个逐渐习惯对方的过程。进展虽然慢,可感情却日久弥坚,这是我能想到的对她的负责。

所以啊,我如此视若珍宝的人,就更不能被别人觊觎。

可是与她帮会的人毕竟不太熟,就想到不如我们也趁机搞个帮会小聚。于是打开qq问了问公孙他们。我知道他们四个离这座城市都不远,周末一般都有空。

果然,大家一边埋怨我又搞失踪,一边兴奋地商讨起这次聚会的事。

就算是敲定了。

“我们是联盟帮会,我看可以一起聚。平常大家也都是一起行动的。”

绯色道。

我转达了绯色的建议,公孙马上私聊我,七七,和绯色见面,我还没准备好。

你不是已经放下了么?

放下是放下,就怕见面尴尬。

公孙曾经喝醉向绯色表白,见面难免面子上不好受。不过很快她又说,算了,见就见,who怕who

我说,绯色不可怕,你放轻松。心里却在想,岂止不可怕,简直是个可爱的小白兔。

我思量着要不要把我和绯色现在的相处告诉公孙,后来想了又想,还是决定算了吧。就让它自然而然,有心人自会发现。

盛夏将临,很快进入了大学的考试月。

绯色在学校备考,基本不怎么会来我住处。正好公司要去一个避暑圣地开半年度会议。

boss总喜欢开会的时候开开我的玩笑,说我是公司最年轻的合伙人。以激励员工和彰显公司文化。这次也不例外。

我是做投资的,成本利益这些思维成型得自然而然。可有时候过于感性,索性直觉还不错。在还没形成独有的经验前,就投资成功了我的事业,跟对了boss。每当boss把我热情洋溢地介绍给入司新人,说我是公司合伙人时,他们普遍会觉得意外。因为我和他们并无不同,依然开会,加班,打飞的去全世界出差。

骨子里,我是个居无定所,不喜欢一成不变的人。尤其反感束缚。

可感情是两个心灵的捆绑,我的心会不由控制的思念或感伤。我想她也是。在得知我又不告而别,她简直像个愤怒的小狮子。

我只是不太习惯向她报备。并不是不在乎她。可无论我如何解释,她这次却怎么也不肯原谅我。

眼看她要考完试了,我也结束了会议。冷战了一周,我还是想不到办法解决。

把车开到她校门口,望着霓虹灯下三三两两的学子们,附近音像店反复放着一首歌。连空气都是生机勃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