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章(第1页)
与我正好相反。
我抽烟喝酒样样都行,但全部都是背着我哥哥和家里长辈干的,凡是会暴露我本性的事情,比如染发和纹身,往脸上打洞这样的事情,即使不疼,我也不会做。
越缺什么东西的人,才会急于炫耀什么。
“嗳~是一只有贼心没贼胆的小奶猫~”
我一颗一颗解开唐秋上身的衬衫纽扣,用毛巾擦拭着他和火烧了似的身体,虽然他很矮,但这是在星际人均175的身高衬托下才会给人留下的印象。
平心而论,其实主要是他那张脸长得太嫩了。
还带哭包属性。
让我有种自己和他撞人设的错觉。
但其实不是。
我和他本质上不是一种人,至少唐秋接受到的教育比我要正一些。
还有就是,将偏见移除后,唐秋的身材其实还是非常不错的,虽然不能和杂志上那些健身猛男比,也不能和我哥那种熟男比,更不能和我见过的身材最好的裴皇太子比,但在白幼瘦这条赛道,唐秋没有对手。
他皮肤没有一丝一毫毛孔。
皆是既粉又嫩。
我张开一只手的手掌,拿手心的颜色和他上身的颜色做对比,都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典型代表,但我是冷白皮,他是暖白皮,即使温度稍微降下来了些,皮肤仍然是红的。
是充血了般的红色,无法比对出什么。
移动到已经差不多褪完色的面庞,他的还是要比我更粉嫩些,用另一只手擦拭着他的身体,毛巾从他的小腹一路向上,最后停留在了他的腺体上……
隔着毛巾,我也能感受到他的腺体在收缩,像一张黏糊糊的血口,咬着我触碰毛巾的手指。
一个oga的腺体在咬alpha的手指。
!!!
靠,虽然对他没有兴趣,但身体的本能显然更胜一筹。
alpha这种时候没有反应那就是不行。
反应到我身上,我就是突然感觉嘴里少了点什么,很想咬点什么东西。
——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是我的天性。
于是,我咬了。
咬了什么?离的最近是什么?
当然是糖球的纽扣了。
我好伟大,我好牛,我居然克服了身体的本能!
我只咬了他的纽扣欸!我没咬他腺体欸!
这届冠军不是帝国军校简直天理不容tvt
伟大,无需多言。
……
糖球的身高就很适合我咬他,不为其他,就差了十厘米,基因优势,我们的比例都很完美,都是三七分,上半身本来差别就不是很大,胳膊抬着人,那颗纽扣正好就在我的嘴边。
反正人又没醒,那不是随便我咬?
纽扣没有味道,我咀嚼了两下,正感到无趣想要吐出来,抬起头,正好对上人惊恐的黑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