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沉河(第1页)
大盛万安十六年八月初一,建阳府桃花县大林村,早晨。
黄澄澄的稻海随着秋风翻起金浪,摇摆着的禾叶上,闪耀着晶莹的露珠。
这片稻海中央,一小片稻子被收割掉了。
远望,就像是一块漂亮的金子上,点缀着一处黑色的污垢,显得很是突兀。
稻田外面,秋风吹皱了善水河,河面荡起层层涟漪。
虽是中秋时节,晨风却冷得叫人打颤。
善水河边,聚满了熙熙攘攘看热闹的人群。
大都穿着破衣烂裳,双手环抱胸前,抵御着秋风带来的寒意。
这些人正谈笑风生,谈论着同一个话题……
“真想不到,这个邱索,竟走了他爹的那条老路。”
“当年邱建章是被冤枉的,但愿他儿子邱索不会是被冤枉的就好!”
“怎么可能冤枉他?这次是人赃俱获,邱索被抓时,他的怀里正抱着一捆青苗往家里面赶……。”
农村里的稻谷还没有完全成熟,就被割掉了,俗称青苗。
在古代,偷割别人家的青苗,那是最令人痛恨的偷盗行为,被人抓到,任谁都不会被原谅。
而现在善水河边的热闹,正是偷割青苗的贼子邱索被人抓住了,由邱家族人执行家法,将被沉河处死。
善水河边的河滩之上,十六岁的邱索,被绑在一架木梯子上面,木梯子两端,各站一名准备行刑的大汉。
只等族长宣布沉河,这两人就会将邱索抬到河中,按到水里,直到确认人已被淹死再提起来进行掩埋。
……
事情是这样的:
邱姓族长邱佳义家的青苗昨天晚上被人偷割了,刚好他侄儿邱汇思半夜起来上茅房,现了邱索抱着一捆青苗,正在往家里赶。
就这样,邱索被断定是偷了邱佳义家青苗的贼子。
邱家出了这么个令人痛恨的贼,族长邱佳义连夜召集族人商议对邱索的处置。
邱家族规,犯偷盗者,一律要沉河处死,何况这次邱索偷盗的还是青苗。
但由于邱索的父亲邱建章,是十四年前被冤枉沉河致死的,邱建章的堂兄邱建民,坚决反对将邱索沉河处死:
“族长,当年,我堂弟建章,也是证据确凿,第二天就被沉河处死。可结果证明,他是被冤枉的。”
“你这个族长至今都没有给一个说法。这次,邱索如果也是被冤枉的,你当如何交代?”
听邱建民这样一说,族长邱佳义拍案而起,指着邱建民怒道:
“邱建民,上次冤枉了邱建章,我当着所有族人的面承认了错误,也给你们道了歉,怎么就没有一个说法了?这次邱索被抓时,怀里正抱着一捆青苗,铁证如山,怎么可能会冤枉他?!”
邱建民也不示弱:“哼,一条生命,你就承认一个错误,给人道个歉就完了?人家孤儿寡母,这些年是如何生活的,你管过吗?给过他们一文钱吗?”
邱佳义再次拍案:
“邱建民,多少年的事了,你还有完没完?邱建章虽然是根独苗,但有你们这么多堂兄弟,还有嫁出去了的三个姐姐,凭什么还要我这个出了五服的人去管?”
“当年邱建章被沉河,也不是我一个人的主意,是族人都一起商议过了的。我能给你们道歉就很不错了,难道还想要我负责出钱出米养活他的妻儿不成?”
邱建民也火了,同样拍案:“众人商议的不错,却是你最终拍板决定的,你不应该负责吗?”
……
这次族议,仅有邱建民据理力争,邱建民的一些其余兄弟等人,虽然也有人想出面说句公道话,但一方面迫于族长的淫威,另一方面,邱建章死后,邱建民没花一文钱种了他家的那两亩地。
这些人都眼红不已,因此也没有人强硬支持邱建民。
一个人的力量太小了,最终举手表决的结果是:族规不可废,邱索必须沉河处死,天亮后一早执行。
有人提出来至少可以等到午时三刻沉河。
但邱佳义以为了警示后人为由,坚持称越快处理越有震慑和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