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第2页)
早上七点,闹钟准时响起。
最近降温了,钟遇宵换完衣服后又套了一件长风衣,他今天打了发胶,梳了背头。
据说这样看起来比较成熟。
他是从钟知礼身上得到的灵感,他哥的日常装束就是大背头,黑西装,在公司内部有个绰号——老魔头。
因为这样看起来太成熟,太稳重,太有年龄感,太不好惹。
老师和老总只有一字之差,可以借鉴一下。
从卧室里出来就闻到一股酒味,客厅里也乱七八糟的,鞋子皮带散落了一地。
钟遇宵往前走了几步,看到了趴在沙发里的郗时,大少爷衣衫不整,醉醺醺地昏睡着,许是清晨的阳光刺眼,抱枕被他抓过来盖在脑袋上。
郗时什么时候回来的?
钟遇宵毫无察觉。
钟遇宵也喝酒,但从来不会让自己喝醉,在他看来,让酒精控制思绪是一种很愚蠢的行为。
蠢人做蠢事。
但,傻人有傻福。
思及昨夜的“好心劝告”
,钟遇宵拿来赠送的蚕丝被,盖在郗时身上。
关爱智障,人人有责,日行一善,从我做起。
郗时身上的花衬衫皱皱巴巴,领口大敞,露出了半个胸膛。
钟遇宵的目光凝住,盯着郗时的后颈。
那里的皮肤常年被头发和衣领遮掩,久不见天日,很白,像一块被藏起来的禁地。
钟遇宵突然生出一点隐秘的、发现宝藏的惊喜,他伸出手,在触碰到泛着深绿幽光的发丝时,突然反应过来。
不能碰。
现在是想碰一碰捏一捏,明天可能就想摸一摸,艹一艹了。
郗时不是他能随便玩的对象,要是他们属性不同,还可以上个床。
大少爷很具有性吸引力,就算不是他的菜,艹这样的男人也一定爽到爆,征服欲会得到极大的满足。
但他们撞号了。
钟遇宵转而捏住蚕丝被,往上拉了拉,盖住了那截颇具诱惑力的脖颈。
他不喜欢勉强别人,更不喜欢给自己找麻烦,在欲望刚刚萌芽的时候抽身是最明智的选择,反正他不是非郗时不可。
大门轻轻合上,熟睡的人突然从沙发上爬起来,郗时低下头,瞥了一眼滑落的蚕丝被。
嗤,算钟二有良心。
他凌晨回来想洗个澡的,结果没进去浴室,钟遇宵听他的话去了主卧,但把门反锁了。
防狼一样。
“难不成是怕我酒后乱性,半夜回来爬床上了他?”
这话说完郗时自个儿都笑了,他又不是禽兽。
次卧也有浴室,去那里凑合一下也行,吸一晚上的甲醛也死不了人。
但郗时不知道是脑抽了还是怎么了,突发奇想,想看看钟遇宵的反应,于是就带着一身酒气在沙发上凑合了几个小时,直到钟遇宵起床。
浴室的镜子照出一张憔悴的脸,双眼通红,布满了血丝。
郗时抹了把脸,他绝对是脑抽了,放着好好的酒店不睡,非要回来,回来就回来吧,还给自己找苦头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