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第1页)
这话像烟火在谭琳脑中炸开。
周怀民的唇在她耳朵刮了一下,她像被烫到一样缩开,没站稳,他扶住她站好,像是无奈地晃了下头。
你连站都站不稳,怎么可能射得准?
少年周怀民的数落声穿越时空击中她。她抽开手臂,说:“我该去找谭琮他们了。”
刚转过身,他又拉住她,示意她看看自己的裙脚。这该死的裙子被她踩住了,再走肯定会被绊倒。她提起裙摆,他再喊她等等,抓了件外套给她披上。“你手臂很凉。”
他说。
“谢谢。”
他看着她走下楼梯,她差点又崴了,忙抓紧扶杆稳住。他说:“要不叫人给你换双鞋吧。”
“不用客气了。”
她小心翼翼地走下去。
金发男子跟人在四层看烟火,见她下楼,说:“哟,就走啦。不多聊会儿?”
谭琳想了想,问:“我们在哪见过吗?”
“在那个谁开的派对啊。你是谭家二小姐,我是无名小卒,王振。幸会。”
说罢看向楼梯口,周怀民揣着手还站在那。王振朝谭琳点点头,哼着歌上去。“无法抵达遥远的彼岸啊怪我在风中,乱了方向”
直到两人消失在谭琳的视野中,她仍没想起自己在哪见过王振。
与周怀民猝不及防的见面,让她一宿没睡好。她做了很多紊乱的梦,又似乎只是闪过了几个画面。
绽放的烟火爆出各种颜色,映衬着楚冉俊美得不真实的脸,他过来吻她,吻凉凉的,却原来是一只手,正扳过她的脸,拇指碰巧压着她唇角,让她说不了话。
“别动。”
一个声音说。
随着声音出现的是少年的脸,他的睫毛投下一段阴影,将眸子笼住。深棕色的眸子因为阳光而变成浅棕色,眼底有一小片流光。那双闪着光的眸子正盯着她的额头,他在用酒精棉清理替她清理伤口,有些漫不经心。
少年的额角也有一块青紫。
阳光穿过窗户,洒落在他身上,衬衣泛起白芒,光晕映衬着他白净的脸颊。耳廓在阳光下呈半透明,上缘有颗红宝石耳钉,闪耀着细碎夺目的光辉。冶艳的红,为男生女相的美少年抹上一笔叛逆气质,格外蛊惑人心。
这是周怀民的红宝石耳钉。
她记起自己为什么会在这了。
他在院子里看书,一群少年在玩耍。不知是谁把棒球打偏了,球直接飞向他,他单手接住,反手一扔,准确打中谭琳。她捂住脑门过去瞪着他,却等不到他的道歉。他还那在看书。她委屈得掉眼泪,他挥挥手说:“去找医生啊,看着我有用吗?”
谭琳去捡起球,再次走到他面前瞪他。他明白了,侧过头点下自己的脑门,说:“这里。”
于是,谭琳对准那个位置,用尽力气把球砸过去。
额头传来一阵真实的凉意,把谭琳扰醒了,是狗在舔她。
她哀嚎着用被子蒙住头。
一定是她忘了锁房门,谭琮养的三只萨摩耶趁机跑了进来。最小那只趴在床头舔她的脸,等她躲进被窝,就跟另外两只大的一起在她身上来回走。她感觉要被踩断气了。
“去找你们爸爸!”
她伸出手臂挥了挥,小家伙假装不懂,开始舔她的手。
“坐!”
她掀开被子大吼一声,气势万钧地往墙根一指,狗儿们乖乖听令,过去蹲作一排。最大那只叫“大白”
,中间是“雪诺”
,小的是“公主”
,合称“白雪公主”
。
狗儿不闹了,谭琳得胜归巢,继续蒙头大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