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别做蠢事(第1页)
莫须有的罪名压在明澜身上,逼她就范。
沈厉最懂得用权势压人,明澜偏不想如他的意:“如果我说不呢?”
“看来你是不想那个人出来了。”
明澜急了:“你怎么能出尔反尔?”
“你没资格跟我讨价还价,做错了事道歉不应该吗?”
他又用这件事威胁她,为了孟菀,眼盲心瞎,一次次把她的尊严踩在脚底下。
明朗拒绝地不肯开口,咬着嘴唇沁出了一丝血丝。
从前明澜看他时总娇俏地红着一张脸,无论他做什么,她都用一双崇拜的眼睛看他,而今,面对他,连一句软话都说不出来。
明澜不肯道歉,他们就在原地僵持。
沈厉叫人送走孟菀,来到明澜面前,捏住她的下巴:“你不止一次对她肚子里的孩子下手,就这么讨厌她?”
“你觉得我应该对一个破坏我婚姻的小三抱有什么好感?”
她的确不喜欢孟菀,但也算不上讨厌。
只是被沈厉这么一激,难听的话便脱口而出。
沈厉似笑非笑地看着她:“小三?你是不是忘了自己是怎么算计到那张结婚证的?”
在爱情里,不被爱的那个才是第三者。
而明澜,对孟菀来说,从一开始就是第三者。
明澜挣脱沈厉的手:“滚出去。”
她从来不会对他疾言厉色,可这一次却没忍住。
身体的痛及不上心里的千分之一,哪怕已经对他心死,依旧会因为他的误会而难过。
沈厉没什么耐心:“想让那个人平安出来,就乖乖去跟菀菀道歉。”
……
陆闻礼发现明澜脸色比自己走之前更差。
他还以为明澜哪里不舒服了,立刻上前询问。
发现她身体在颤抖,抓住她捏成拳头的手一点点掰开,本就布满伤痕的掌心被她抓得血肉模糊。
陆闻礼立刻叫来护士给明澜包扎,怕明澜会疼,一个劲叫护士轻点。
连明澜都听不下去了,说:“我不是小孩,这点疼能忍。”
陆闻礼笑:“话是如此,但还是不想看你遭罪。”
从没有人像陆闻礼这样呵护她。
她曾渴望从沈厉那里得到的,沈厉都给了孟菀。
“明澜,你一定要好好休息,这次我一直陪着你,不走了。”
明澜心里有些感动,不忍再赶。
……
孟菀在医院住了七天,出院那天沈厉才来。
她跟他在国外待了四年,人前恩爱,人后免不得冷淡。
“阿厉,听说明小姐也是今天出院,我们要不要送明小姐回家?”
沈厉对孟菀的偏爱明目张胆,也给了孟菀招惹明澜的资本。
“别再招惹她,也别给自己找不必要的麻烦。”
沈厉的警告里带了些危险的气息,孟菀脸色猛地一白。
“阿厉,你这是什么意思呀?明明是她先来招惹我……”
“那晚她送我是临时决定,她没有机会安排人偷拍,还是你觉得,我真的蠢到会听信一个狗仔的片面之词?”
孟菀的眼眶顷刻蓄满了泪水:“阿厉,你是在怀疑我吗?”
“我是在提醒你,别做蠢事,脏了自己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