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第1页)
在说完故事后,他转头看自己的弟弟,“刚才我说的那些,你都记住了?”
元随风有些茫然,“啊?”
“到时候你就学着我说故事的法子,说给村里人听。”
至于为什么不是他,因为他懒得再说第二遍。
“可是我怕自己说的没大哥好。”
“他们不会那么挑剔的。”
毕竟不是谁都是苏悦灵,连听故事都得听最好的。
他又强调了一回,“记得,对外只说吴修明是冲着方子来的。”
元随风心领神会,毕竟嫂子是女人,卷入桃色纠纷的话对她名声有碍。
吩咐完后,元随君起身回房间写他的故事了。
虽然他是头一次写这类型的书,但对他来说,写起来和男女之间并无不同,最多就是苏大山和吴修明这对组合瞎眼了点。
不过没事,州府的人没见过苏大山,应该不会嫌弃。
因为有现实人物做原型,加上他只需要将现实发展润色一下,落笔可谓是一气呵成,写得十分酣畅淋漓,这一写便到了深夜。
然后元随君卡文了,那种事,是怎么做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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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随君虽然听过身边的读书人提到过龙阳之癖,但他们最多就是点到为止,不可能深入交流。元随君还真不懂这些,而和这个相关的春宫图市面上也不多。
如果是平时,元随君会直接跳过这个情节。
但随风说的没错,这种情节才能最大化地勾起那些市井小民的兴趣。尤其是故事的主人公还是州府富商之子,是他们平时接触不到的人。这更能够满足他们的窥伺欲。
本身有点完美主义的元随君,写都写了,那就得做到最好。
既然不懂,学了不就成了。
单单一个莫家,务必能够让吴家舍弃吴修明,除非他这边再添加一些筹码。
只有让吴修明彻底身败名裂才可以,那样的话,苏悦灵的处境才能真正变得安全。
嗯,明天让随风进城去买好了。他性子开阔爽朗,和谁都处得来,稍微打听一下,就能打听到购买这类书的途径。
于是第二天的元随风,在吃完早饭后,便被自己的亲哥委以重任。
他如遭雷劈,说话都结巴了,“哥,你真要我买这种小说?”
妈呀,要是被他的熟人看到,他的一世英名都要毁了。
“这是为了你嫂子好。”
元随风不懂,买个小黄书,怎么就上升到为嫂子好了?难道这书是嫂子想看,脸皮薄,不好意思要?
嫂子对他不是一般的好,元随风平时也十分乐意给她跑腿,但买这个书……稍微想象一下,他尴尬得脚指头都能抠出一座四进宅子了。
算了,买就买吧,大不了他戴着帷帽好了!
元随风决定豁出去,牺牲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