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吃大餐(第1页)
林阔瞪了刘睿一眼,这人惹出来的事,还牵扯到他了!
刘睿被他瞪了一眼,垂在身侧的拳头捏紧,尤其是面对众人一人一句的话语,更是令他难堪,于是恶狠狠地瞪了伍元林一眼。
都怪他!
“长得好看有什么用,我等文人以胸中有墨为豪,皮囊不过是锦上添花的外物,就怕有些人空有一副好皮囊,实则胸无点墨,枉做读书人。”
刘睿对上伍元林的双眼,眼底满是恶意,想要他服软?绝无可能!
纵然他换上了一副好的皮囊又如何?这可是文人雅集,是比才华的地方,不是比皮囊。
伍元林闻言,眼底划过一抹嘲讽。倘若他这话是在此之前说出来的,他恐怕会非常高兴,但现在,他听到这句话心底仅剩讽刺。
不过也好,往日自己因为外貌,连参加这等聚会的机会都没有,如今他这话正好可以让他正名。
他的视线转到大楼正中心垂落的画布,那是一副有关野菊花的字画,联想起方才林阔吟出的诗,他朝众人拱了拱手,转身朝一旁的画桌走去。
蘸墨提笔,笔尖触及白纸,笔走龙蛇,笔锋张弛有度。
与林阔正对着的包厢中坐着一人,闲趣地品茶赏着这副有趣的场面。
行至最后一笔,伍元林笔锋顺其自然地收起,放下手中的笔。
而一直在旁观看的人见他最后收笔,默读完他的诗,顿时拍案而起。
“好!好!好!这首诗对仗工整,词藻不华而实,将野菊的顽强气节彰显的淋漓尽致,真乃好诗啊!”
“伍兄才华横溢,我等自叹不如啊!”
“伍兄的诗好,字也好,笔锋蜿蜒流转,笔力入木三分,当真是我等的楷模!”
伍元林第一次接收到旁人这般热烈的追捧,心中欣喜之余却更多的是感慨。
世人到底是更看重皮囊,倘若他是用原先的模样做出这首诗,旁人赞叹之余恐怕更多的是惋惜他的相貌。
刘睿听到大家清一色的夸赞之词,不信邪地上前一看,在看到他文章的一瞬失了力气。联想到他昨日的轻贱,今日的狂言,不由有些想要找个地缝钻起来。
伍元林朝他一笑,“承让。”
这话显然是往他心窝子里捅刀子,但他只能憋屈地回到林阔身边,然而他在众人面前到底是丢了脸,林阔不满地踹了他一脚,“离我远点!”
这人的口无遮拦让他都受到了影响,他现在真想踹死他。
刘睿卑微地低着头,不敢多说什么。
一个书童打扮的人走至伍元林身前,对他道:“我家公子被您的才华惊艳,有请您到厢房一聚。”
伍元林看着书童,眼底泛起一层浅浅的泪花。
终于!他终于还是等到了!
伍元林快速将眼底的泪水眨干,跟随书童去了包厢,他的才华终于得到了赏识。而这一切都归功于宋丝丝一手精妙绝伦的变脸术,届时他必得好好感谢她一番!
……
宋丝丝可没有亏待自己,一拿到钱她就来到了城里面的饭馆,点了足足两盘肉,一盘菜,带着宋星月吃的可香了。
还她特意加了一点钱,选了一个包厢。
这下宋星月再也不需要因为躲避别人的目光,而将脸埋入饭碗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