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回村(第1页)
李振当然听见了,但他还真没当回事。
什么狗屁诗会,给钱吗?
怀里揣着二十几两银子,心里已经乐开了花。
他当然没有直接往回走,而是找了个成衣铺,在里面逛了起来。
不多时,他在这家成衣铺给李如烟买了两身像样的衣服,外带俩肚兜,花了三两多银子。
贵是贵了些,但他觉得这钱花的值,给自己娘子花钱,怎么花都值。
李振出了成衣铺,缓步走在街上,忽然觉得有些饿,便随便找了一家路边做面的馆子。
坐下之后,身后一桌人的谈话,引起了李振的兴趣。
“听说没有,这次诗会是新来的县太爷办的,刘翰林也会去。”
“怎么没听说,县衙门口都贴榜了,说是能答上题的学子,都能在县衙某份差事。”
“不光这,还有二十两银子呢!天了!二十两啊!”
“咱们县的百姓有福了,我可听说了县太爷的口碑,两袖清风的清官啊!”
听到这李振一撇嘴,去他娘的清官,清官随便开个诗会能送出去二十两?
“有传闻,县太爷家不缺钱,是山南江边的富户,你说的没错,咱县的百姓能过几年好日子了。”
听到这,李振心中微动,如果有时间的话,倒是可以去看看。
吃完面,李振背起竹筐,直接往南城去。
他怀里有钱了,钱不能在家存着,要换成更高级的生产工具,钱才能生钱。
现在这个时代,更高级的生产工具就是畜生。
马他肯定买不起,牛暂时也别想,但买头差不多的驴还是没问题的。
庄户人不种庄稼,总会让人指指点点的,他能受得了,他媳妇也受不了。
成冠县虽不大,但还算繁华,南城属于新开出来的一片地方,略显萧条。
县城的马市不算大,李振在马市转了一个来回,最后在一个卖驴的商贩那花了7两银子买了头毛驴。
随后,李振又去饭店包了几包猪头肉和几个菜,在肉铺卖了两块五花肉,将所有东西都放进竹筐里,一跃上了毛驴的背,优哉游哉的往回走了。
一边往回走,李振心里一边盘算。
现在手里还有十二两银子外加几十吊钱,除去要还给刘旺福的钱之外,剩下的如果省着点,足够他们两口过上几年了。
但过平平常常的日子自然不是李振的想法,他想做点大事,赚大钱,住大房子,财大器粗,嗯……
光靠自己家里的几亩地肯定是不行。
虽说现在有了毛驴,开出几片地根本不是啥问题。
但地里长出的东西不值钱,想多赚钱,还是要想其他办法。
赚钱的办法李振脑子里多的是,他毕竟是穿越者,只是有些办法现在还不是用的时候。
他随即就想到了自己的三叔李远山。
李远山一辈子老实巴交,种地纳税,养活两个孩子,一个汗珠子掉地上摔八瓣,加上给村儿里的人做木匠活,也只是勉强维持,家里还是连肉都吃不上。
三叔一身熟练的木匠活,如果能利用上,变成产品……
李振的脑子开始活动起来,越想越多,越想越是兴奋。
有了毛驴助力,李振回村的速度快了很多。
傍晚时分,他就已经到了村口,这会正是村里吃完饭百无聊赖的时候。
很多村里的村妇都坐在村口,东家长西家短的嚼舌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