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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第2页)

黎鹤:“首先,那些画的主题不是你所说的‘虐待儿童’。其次,我对那些画的解释在检方所做的报告里有呈现,陈检与吕检记录如实,符合我的本意——我所表达的是我在童年时代受到的精神折磨。”

方弘:“你参与创作的《杜鹃卵》《恶胎诞辰》《不要笑不要叫》等八首歌中,表露出明显的对儿童的厌恶。你是这几首歌的作词人。你如何解释你写的歌词?”

黎鹤:“我承认,我创作的部分歌曲中,有些内容针对如今社会上那些肆无忌惮给他人造成困扰的、父母教养失职的儿童。但是,我对于未成年儿童这个群体没有憎恨或者厌恶。再说,在与吴明远确定恋爱关系后,我再也没有涉及过类似的题材。”

方弘:“你与吴先生确定关系的时候,你几岁?”

黎鹤:“实岁二十四。”

方弘:“吴先生呢?”

黎鹤:“方大律师,你难道不知道自己客户的年龄?”

说这话时,黎鹤翘起嘴角,鄙夷的挑衅眼神令人感到熟悉,她又恢复成在会见室里时的样子。

方弘:“听说你与吴先生确认关系前,就知道他有一个五岁的孩子,对吗?”

黎鹤:“对,我知道。”

我注意到黎鹤的眼睛突然向旁听席瞟了一眼,然后抬起右手整理了一下鬓发。

我看向旁听席,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有一对面孔陌生的男女坐在了后排位置上。

两人着装正式,衣饰搭配和谐;男性年纪大些,女性年纪较轻。

黎鹤:“我明白方律你为什么这样问我。我明白在世俗所谓的‘婚恋市场’上,离婚有孩是个拉低分数的标签,但对我而言恰恰相反。”

方弘:“……是吗?希望你能解释一下。”

“我渴望建立属于自己的家庭,希望有健康的、良好的亲子关系。”

黎鹤的话语里开始出现强烈的情感色彩,“所以当我发现明远他有个可爱的孩子,并且把乐乐照顾得很好时,我确信他可以成为合格的父亲。我觉得和他与乐乐在一起,我可以得到我梦寐以求的幸福,你能理解吗?我爱的就是那样的他。”

方弘:“我是不是可以理解成,你和吴先生在一起,是希望组建正常的家庭?”

黎鹤:“我刚才表述的就是这个意思。”

方弘:“你自己有生育的规划吗?”

黎鹤:“没有很清晰的规划。当时我想,生育的事应该在我与吴明远的结婚计划提上议程后再做讨论。”

方弘:“在你看来,假设你与吴明远结婚,那是正常的男女婚姻,还是‘形式婚姻’?你是否是基于同性恋身份,为了获得婚姻带来的法律保护与社会认可而结婚?”

黄鹰抬起头,淡淡地说了声:“不当发问,我方有权不作答。”

审判长:“方律师,请注意你的询问。”

方弘:“好的,审判长。那么,接下来我想提交关于黎鹤性取向相关的证据——”

黎鹤:“上一次庭审时,检方在报告中也有提及我朋友的证词……好吧,准确一点说,是我前女友的证词。我的确与女性有过恋爱关系,我并不否认这一点。但性取向是流动的,是多样化的,我只是爱我选择的人。”

她的回答依然流畅自然,依然经过准备。

黄鹰站了起来:“我方提交心理学专家为黎鹤小姐所做的性别取向评估报告,以及黎小姐从前交往过的男性的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