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被狗啃了(第2页)
燕恒灿突然凑近她,明宛忙往后缩。
他连脑袋一起倚在沙背上,做出一个随时能把明宛圈在怀里的狩猎姿态。
只见他冷哼一声,“做什么春秋大梦?我又不会真的娶你。宠物而已,我妈这么善解人意,她肯定会理解我的。”
【“说句不好听的,这段时间里,就算你被我儿子玩了也是白玩。”
】
死去的虎狼之词突然攻击她,燕妈妈满不在乎的恶女微笑可谓历历在目。
订婚宴那天,燕家有头有脸的亲戚来得也不算多,可见如果燕恒灿没有坚持到领证那一地步,燕妈妈肯定是不会管的。
想到这里,明宛咬唇捏紧了拳头,她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她知道燕恒灿并没有真的跟她生气,否则他就不会这样好讲话了。
真正激怒他的代价,明宛并不想尝试……今天只是失去了工作,明天可能就要断条腿。
六年前她在某个小诊所当护工时,燕恒灿就是那种问题病人,她不止一次私下跟周公子抱怨过,那种人为什么不进精神病院,他连病人也照样动手。
尽管再次见到燕恒灿的时候,他已经是个恋爱脑,显得十分无害了,可谁能保证现在这个状态的他,不会再次犯病?
当然,她有自知之明,她不觉得燕恒灿会跟她走到那一步,他可是个洁癖很重的人。
可就算他拿她当Jk娃娃养着暂代没有明悠的夜晚,那也不是个事儿啊。
燕恒灿可以冷酷无情到底,而不管哪方面看,她都玩不起。
甚至如果她被燕恒灿玩了又抛弃,她会彻底失去最后一个筹码——联姻的价值,明家的认可。
她在乎的不是嫁入豪门,而是只要自己还有价值,父亲还会来求她。
她可以不结婚,但选择权必须在自己手上。
况且如果联姻对象值得托付,她也没必要犟着那点自尊,一辈子死在厂里吧?
燕恒灿又能给她什么呢?
吃青春饭的话,她还不如找个厂包吃包住,省得被他的钱腌入味了,回不去她的克俭生活。
最重要的是,如果哪天明悠回心转意,她又该如何自处?
……
一路无话,燕恒灿的眼底又泛起了惯常的讽刺。
在他想来,明宛的戏也就唱到这里了,果然是欲擒故纵。
后来证明,他还是太小看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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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正向一座气派的庄园行进,但并不是燕家。
此时明宛被一路乳白色枝蔓藤条的花拱门吸引,她凑近车窗,透明而柔弱的花瓣串映入她的瞳眸。
“你知道这是什么花吗?”
明宛回过头。
“这花像你,叫做‘菟丝子’。”
明宛霎时绷直了身子,静待后话。
鉴于前车之鉴,她不可能将这句话当作是夸赞,燕恒灿说话往往夹枪带棒。
他太过反复无常,她已经不会被轻易触动了。
燕恒灿本来还算温和的表情瞬时拉了下来。
“我的意思是,这花和你一样是属吸血鬼的,喜欢汲取其他植物的养分后过河拆桥。”
“那燕总为什么还要将这种花养在自己的府邸里?赶走不是更放心么?”
明宛将目光撇回窗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