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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延寿之法感谢怜风空翼盟主打赏(第2页)

而在后世,若以杀人未遂罪论处,恐怕她的刑期还要更长一点。

不过这些都不是重点。

重点是……

两年。

那女刺客被判了两年,李诺的寿命刚好增加了两天,这其中,会不会有什么联系?

这只是李诺的初步猜测,接下来,他打算验证一下。

李诺想了想,笑着说道:“我不过是受了一些皮外伤,两年徒刑,是不是有些重了……,要不,还是放了她吧。”

吴管家对此没有说什么,清冷女子侧目看了李诺一眼,亦是没有开口。

长安县令诧异的看了他一眼,心道大理寺卿心狠手辣,满朝皆知,居然生出了一个这么善良的儿子,这要是换成其他的权贵子嗣,两年徒刑算什么,那女刺客必然难逃一死,死之前肯定还要遭受一番非人折磨。

随后,他便笑着说道:“公子宅心仁厚,虽然大夏律法规定,以刃伤人需徒两年,但若是伤者不予追究,也可无罪释放,下官这就去改。”

大理寺卿府的事情,当然要比他正在审理的案子重要,长安县令让人将已经结案的卷宗找出来,找出判词那一页,重新书写。

李诺时刻关注着《法典》之上的数字。

当长安县令写到将那女刺客无罪释放,并且签字用印后,李诺眼前一花。

“姓名:李诺。”

“寿命:三日。”

他的寿命重新变回三日,而《法典》也无法再被翻开。

李诺胸口微微起伏,呼吸略有急促。

他寿命的增加,果然和此案的判罚有关!

至于两者之间,具体有什么数量关系,还要做进一步的验证。

长安县令改完判词,正要让人将那女刺客提出来,李诺脸上露出生气之色,说道:“算了,放了她太便宜她了,还是判一年吧……”

长安县令心中无语,却还是道:“听公子的……”

说完,他换了张判纸,继续书写。

“姓名:李诺。”

“寿命:四日。”

当那女刺客的刑期变为一年,李诺的寿命变为四日。

而她被判两年时,李诺的寿命是五日。

似乎她每多判一年,李诺都能多活一天。

重新写好判词,签好字盖好章后,长安县令笑问道:“公子,可以了吧?”

李诺道:“一年两年,不足以消我心头之恨,判三年吧……”

长安县令深吸口气,挤出笑容道:“可以,不过,依照律法,伤人罪至多徒刑两年,判三年的话,刑部和大理寺可能审核不通过……”

李诺道:“没事,你判你的……”

看着长安县令改判三年刑期,李诺现,他的寿命又变回了三日。

似乎,《法典》只会按照现行的律法来给他加寿命,那女刺客的罪名,最多判两年,当过律法规定的最高刑期,判罚是无效的,李诺一点好处也得不到。

随后,他又试了半年,一年半,两年半……,甚至是死刑,结果现,死刑和两年半判罚无效,一年半寿命增加一天,半年不加,似乎一整年之外的零头会被舍弃……

长安县令揉了揉酸涩的手腕,强撑着笑容,问李诺道:“公子,可以了吗?”

李诺不好意思道:“还是依照大夏律,判两年吧,真是麻烦裴大人了……”

此刻,长安县令心中的怒火已经到了极致。

判了改判了改……

合着这纨绔来县衙,是来消遣自己的?

好歹他也是都县令,正五品大员,真以为他怕了大理寺卿?

别说,他还真的怕。

非常怕。

长安县令脸上笑容依旧灿烂,说道:“没关系,下官再写一遍就是了,多大点事……”

【ps:新书期更新时间,暂定为每天中午十二点两更,之后的盟主加更放在上架。】bsp;见他如此说,长安县令心中一动,想了想,再次试探道:“依《大夏律》,因斗遂以兵刃斫射人,不著者,杖一百;若刃伤,刃谓金铁,无大小之限,堪以杀人者,徒二年……,所以本官判了她徒两年,公子对此判罚可还满意,不满意下官还可以改……”

李诺学过古代法律,对于这种遣词很熟悉,这句法条的大概意思是,用兵刃伤人,即便是没有伤到受害者,也要杖刑一百,而无论兵刃大小,只要造成伤口,最低也要判处两年有期徒刑。

按照大夏律,那女刺客的行为,属于后者,是要蹲两年监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