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第3页)
理查德说:“我建议你签字,这是个很难得的机会,对你没有任何坏处,还能得到一笔授权费。同时乐队还将在BBc的一档野心勃勃的音乐节目上唱开场曲,这可不是谁都能有的待遇。”
威廉想了想:“除了我们还有什么人参演?有出演名单吗?”
“有的。”
理查德将名单递给他,“不过这只是BBc有意向的名单,他们并不一定都会同意参演。”
威廉接过名单,他只是在找一个名字。
霎时间,笑意挂上他的嘴角。
找到了。
披头士乐队赫然在列。
威廉再次回忆起那闷热的地下洞穴。披头士在舞台上流着汗,唱着节奏布鲁斯。那时他们和披头士都岌岌无名,但两个狂妄的少年约定要一起前往流行之巅。
“怎么样?威廉,你想去吗?”
“我们当然要去,”
从回忆中抽身,威廉笑了,“我们当然要去流行之巅。”
。
他们对《约定》这歌真的不熟,以至于他们还需要提前进行排练。
乔尼拿着乐谱念念有词,迈克尔转着鼓棒尝试不同的鼓点。爱德华倒是胸有成竹,抱着吉他端坐在那里。
威廉正在为吉他调弦。《约定》这歌不需要钢琴,但是需要两把吉他。
威廉会的乐器不少,他究竟弹钢琴还是弹吉他,抑或是来几声口琴,全看歌曲的编排。
但总之,青鸟乐队的主唱常常也要肩负演奏的职责。在长期的练习下,即使吉他不是威廉最喜欢的乐器,但已经是他使用最熟练的乐器之一。
调音结束,威廉用拨片扫了一下弦。
琴弦充分地震动,出明亮的嗡鸣。
威廉拿着拨片的手再次抬起,一晃袖口已坠上闪亮的水钻,简单的衬衫被华丽的演出服替代,排练室变为光鲜的音乐厅,威廉已然身处“流行之巅”
的录制现场。
灯光、镜头、观众全部朝向同一个方向。舞台的正中心,现场星光最盛的地方,青鸟乐队的主唱站在那里,一脸泰然和平静。
即使这是拥有五千多个座位的宏大场馆,对青鸟乐队来说也只是平常。万人体育馆都去闯过,他们虽然年轻,但已历尽千帆。
威廉开始拨动琴弦。
他应该注视观众,或是注视前方,但他的眼睛不由自主地看向观众席的边缘,那是给演出嘉宾预留的座位。那里坐着他的老朋友约翰列侬。
他看向的不是列侬,而是过去的自己。他的初心,他的梦想,他为音乐而鼓动的心脏。
威廉开口唱道:“那时你是个小男孩,住在小小的阁楼,将脚丫翘在墙上……”
许多歌迷是第一次听到这歌。它不是热门金曲,从未在电台播放。它的旋律十分陌生,但是当他们静下来去聆听,突然现它的歌词优美,富有诗意。
“保罗,”
约翰列侬对保罗麦卡特尼说,“你听,这是威廉写给我的歌。”
威廉继续唱道:“你双眉紧皱,弹奏一把二手班卓琴。你说‘碾压贝多芬’。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