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发起冲锋(第1页)
老实说,这六个人中,除了宁溪,就差崔娇娇一个人没有对自己死心塌地了。
根据他这段时间的观察,崔娇娇性格内向胆小,比起戴宇的内向,更像是一条金鱼。
闲的没事的时候,会和朋友们互动吐泡泡,稍微动静大一点就会引起她的警觉。
叶方明过去的一些行为,虽然洗白了一部分,但还是给崔娇娇留下了阴影。
另外,在她的心里,家人占据了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尤其是妹妹萌萌。
之前报名社团的时候,崔娇娇加入手工社团的理由就是:想给妹妹做一些手工。
可见她俩的关系非常亲昵。
所以,叶方明刚刚才想着试探着接近萌萌。
没想到,这个小丫头也是个直觉系,第一眼看见他,就疯狂抗拒。
麻烦死了……
叶方明垂下眼眸,认真思考起来。
“嗨喽嗨喽,主角总是最后登场,家人们想我了没?”
竹节虫今天特意好好收拾了一番,穿着一身红绿花衬衫,蓝色大裤衩,戴着一对黑色蛤蟆镜。
一身穿搭,过于有冲击力了,引得路人频频注目。
“我的个老天啊。”
戴宇捂住眼睛,“我真的不想承认我认识他。”
“谁不是呢。”
叶方明的脸都绿了。
怎么能有人想到这么逆天的穿搭,站在他的身边是一种折磨。
崔娇娇扯了扯嘴角,“至少,你们两个的穿搭很好。”
戴宇穿的是卡其色长裤,内衬是一件普通白色t恤,藏蓝色的短袖衬衫充当外套的作用,背着米白色的帆布包,搭配上脖子上挂着的耳机,颇有一副日系city少年的风范。
叶方明由于经常待在实验室里,更倾向于简洁简单的风格,一件普通的半袖条纹蓝白衬衣和白色短裤,休闲又不失文质彬彬。
区区全能学霸,要是连简单的服装搭配都不会,那他这么多天的美学课是白上了。
“呦,几位穿的都挺潮的啊?”
竹节虫用脑袋枕着胳膊,吹了个口哨。
“潮不过你。”
戴宇嫌弃的吐槽,“你看起来像个屌丝。”
“说错了,是屌丝中的1oser。”
叶方明无情补刀。
竹节虫震惊的跳了起来,指着他俩,“你俩太过分了,我还没说你俩穿的土呢。”
他上下的打量一眼,“一个装文艺范,另一个跟病号服似的,能不能有点个性?”
装文艺范的戴宇:……